彭洪[“彭洪事件”當事人]

彭洪[“彭洪事件”當事人]

彭洪,重慶渝北區禮嘉鎮人。2009年9月,重慶打黑運動進行正酣,很多媒體和網站論壇都登了一幅“保護傘”的圖片,彭洪在天涯重慶論壇中評論“這把傘好怪喲”並轉發了這幅圖片。同年10月,被以“誹謗他人”的名義勞教處罰兩年。2011年9月,彭洪勞教期滿獲釋。在律師和媒體的幫助下,他的勞教決定被撤銷,案件得到平反。

個人簡介

彭洪,重慶渝北區禮嘉鎮人。國小文化程度,沒讀到中學,從小喜歡關注時政。

彭洪事件

2009年9月下旬在某論壇轉發重慶打黑漫畫《保護傘》,加點評“這把傘好怪喲”,結果出現了讓他意想不到的一幕:電腦右下角當即彈出對話,叫他去市公安局網監總隊自首。彭洪被處勞教兩年。

離開勞教所快一整年了,重慶人彭洪正試圖為自己重證清白。

律師說,當初給彭洪下達的勞教決定書,違反了《勞動教養試行條例》。

眼下正是又一個“勞教廢立”之爭的高峰,“彭洪案”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律師還說,想通過彭洪的案例,證明《勞動教養試行條例》到了該廢止的關頭

2012年9月10日,彭洪拿到了重慶市政府勞動教養委員會下發的撤銷勞動教養決定書。這份決定書認為,經複查,對彭洪的原勞動教養決定不當,根據國務院《勞動教養試行辦法》第十二條第二款及有關規定,決定撤銷對彭洪的原勞動教養決定。這份決定的落款時間是2012年9月7日。

勞教改革

彭洪第一時間從微博上獲知勞教制度將迎來變革的訊息。彭洪說,得知這個訊息後,自己感到欣慰和鼓舞,但依然保持著謹慎樂觀。彭洪說,自己僅僅因為轉發一個漫畫,就被勞教兩年,說明勞教制度之隨意。要對勞教制度進行改革,是法治的一大進步。

在維權過程中,除了要求撤銷勞教決定,彭洪還提出了11萬元的國家賠償。2012年11月份,他領到了11.3萬餘元的國家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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