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鹽業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2、是編制行業生產、銷售和發展規劃,制定有關管理制度;
3、是編制和管理轄區鹽的生產、分配、調撥計畫;
4、是制定、核發轄區內鹽業管理的食鹽批發許可證、準運證、生產許可證等有關票證;
5、是負責鹽資源開發、製鹽企業設立、變更審批工作;
6、是查處本行政區域內重大的鹽業違法案例,協調區際鹽產品銷售糾紛;
7、上級鹽業主管部門和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辦公室、稽查科、業務科、財務科、工會、運銷站。
領導介紹:
楊志華:市鹽政管理所所長、鹽業支公司經理,主持全面工作。
附註:四川省鹽業總公成都分公司彭州市支公司是全市唯一食鹽專營主體,負責全市食用碘鹽、多品種鹽、小工業用鹽、農牧漁業用鹽及其他用鹽的供應工作。與市鹽政管理所一套班子、兩塊牌子、職能分設、合署辦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