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或加強的職責
1.加強人口信息化建設的職責。
2.加強對人口發展戰略的研究,加強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和管理,穩定低生育水平。
二、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責調整,市人口計生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成都市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實施意見,監督人口和計畫生育法律、法規的實施。擬訂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事業發展規劃和績效考核細則並組織實施,研究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政策,提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建議,穩定低生育水平。
(二)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單位)、民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相關職責,促進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在教育、衛生、文化、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工作中的銜接配合;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建立並逐步完善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政策體系。
(三)擬定全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規劃,研究提出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議,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四)監測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提出發布人口和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建議;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信息綜合分析研究以及信息化建設工作。
(五)依法管理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科研項目的實施,依法規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制度;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出生缺陷干預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質。
(六)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七)負責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經費的使用和管理;負責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基本建設項目的申報和財務監督。
(八)負責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隊伍建設和人員培訓規劃;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以及有關社會團體的業務工作。
(九)負責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承辦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人口計生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紀檢監察科、宣傳教育科牌子)
負責局機關文電、機要、檔案、信息、安全、會務、接待等日常運轉工作;負責局機關政務、事務協調;負責文印、車輛管理;牽頭抓好督辦件辦理、信訪件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目標管理及考核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黨建、黨風廉政建設;負責局機關制度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離退休人員管理、計畫生育等工作。擬訂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與規範,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社會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指導基層和下屬事業單位宣傳業務工作;承擔協調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工作;負責組織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有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和綜合分析;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綜合改革。
(二)行政審批科
擬訂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規範性檔案草案,監督人口和計畫生育法律、法規、有關規章的實施;承擔本部門依法行政、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調解等工作;承辦市政府公布的行政審批事項;協調促進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與教育、衛生、文化、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工作的銜接配合;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民眾自治工作;提出建立有利於計畫生育家庭的獎勵、救助機制和保障制度的建議;指導並組織實施計畫生育利益導向工作;開展計畫生育“三結合”工作;負責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
(三)發展規劃與信息科
研究全市人口發展戰略;負責擬訂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事業發展規劃和績效考核評估細則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重點檢查;監測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提出發布有關安全預警預報建議;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信息綜合分析研究以及信息化建設工作。
(四)科學技術服務科
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生殖保健服務規劃與規範;提出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政策建議;組織人口和計畫生育科研項目的實施;指導、監督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基層服務網路建設、藥具管理及發放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出生缺陷預防工作,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負責組織和指導節育手術併發症的鑑定。
(五)財務科
制定三級服務網路建設財務計畫和年度“三金”發放計畫;負責編制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經費預決算;監督、管理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經費;負責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的財務和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內部審計工作;負責社會撫養費的徵收和管理。
機關黨的組織按照黨章和市委有關規定設定。
四、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一)市人口計生局機關行政編制14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6名。
(二)機關後勤服務人員統一按彭委發〔2010〕23號文的相關規定聘用和管理。
五、其他事項
市人口計生局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六、附則
本規定由中共彭州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彭州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