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事件
案件經過
2006年11月20日早晨,一位老太在南京市水西門廣場一公交站台等83路車。人來人往中,老太被撞倒摔成了骨折,鑑定後構成8級傷殘,醫藥費花了不少。老太指認撞人者是剛下車的小伙彭宇。老太告到法院索賠13萬多元。
彭宇表示無辜。他說,當天早晨3輛公車同時靠站,老太要去趕第3輛車,而自己從第2輛車的後門下來。“一下車,我就看到一位老太跌倒在地,趕忙去扶她了,不一會兒,另一位中年男子也看到了,也主動過來扶老太。老太不停地說謝謝,後來大家一起將她送到醫院。”彭宇繼續說,接下來,事情就來了個180度大轉彎,老太及其家屬一口就咬定自己是“肇事者”。
2007年9月4日下午4點半,鼓樓區法院一審宣判。法院認為,本案主要存在兩個爭議焦點:
1.彭宇與老人是否相撞
2.應賠償的損失數額問題
法院認為本次事故雙方均無過錯。按照公平的原則,當事人對受害人的損失應當給予適當補償。因此,判決彭宇給付受害人損失的40%,共45876.6元。
當天,老太的代理律師表示:對判決事實感到滿意,但40%的賠償比預期要少。而彭宇則表示不服此判決。
和解撤訴
2008年3月,全國人大代表、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公丕祥在兩會新聞中心就“司法公正”問題接受中外記者的集體採訪時透露,南京彭宇案雙方當事人在二審期間達成了和解協定,並且申請撤回抗訴,最後案件以和解撤訴結案,且雙方當事人對案件處理結果都表示滿意。
事實真相
對於調解結果,彭宇最近也表示,在2006年11月發生的意外中,徐壽蘭確實與其發生了碰撞,事後經法院調解,他對結果表示滿意。 事過多年後,彭宇也承認了當年確實和老太太發生過相撞。
所獲獎勵
2012年3月5日是學雷鋒紀念日,中國好人網首屆“攙扶老人獎”評選結果正式揭曉。彭宇獲得首屆“攙扶老人獎”委屈獎,獎金5000元。對“南京彭宇案”中的彭宇本人,另外頒發特別獎獎金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