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儲蓄

強制儲蓄是城鄉居民儲蓄存款中並非由於生活節餘而自願存入銀行的部分,通常是在市場供求不平衡的短缺經濟環境裡,城鄉居民接到收入後,想買而買不到合適的商品,從而不得不把本來應該用於消費的貨幣存入銀行。隨著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市場供應能力的改善,這種強制儲蓄在銀行儲蓄存款總額中的比重會逐漸下降直至全部消失。

正常情況下,三個部門各有各的儲蓄規律:均由其正常收入中形成。家庭部門儲蓄由收入剔除消費支出構成,企業儲蓄由用於擴張性生產的利潤和折舊基金構成,政府儲蓄的來源,如果政府用增加稅收的辦法來籌資搞生產建設,相當於是從其他兩個部門擠出,全社會的儲蓄總量並不增加。但若政府以向中央銀行借債,從而增發貨幣,這種籌措建設資金的辦法就會強制增加全社會的投資需求,結果將是物價上漲。在公眾名義收入不變的條件下,按原來的模式和數量進行的消費和儲蓄,兩者的實際額均隨物價的上漲而相應減少,其減少部分則大體相當於政府運用通貨膨脹實現的強制儲蓄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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