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92年10月,太原磷肥廠幹部;
1994年05月,山西科技報社幹部;
1995年10月,山西科技報社發行部主任(正科級);
1998年07月,山西省政府辦公廳研究室幹部;
1999年08月,山西省政府辦公廳研究室主任科員;
2002年11月,山西省政府辦公廳秘書二處副處長;
2004年12月,山西省政府辦公廳副處級秘書(其間:2005年06月,山西大學學習,獲經濟學碩士學位);
2005年12月,山西省政府辦公廳正處級秘書;
2007年07月,山西省政府辦公廳秘書一處副處長(正處級);
2008年07月,山西省財政廳副廳長、黨組成員;
2013年05月,大同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
2016年07月,大同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大同市城區區委書記;
2016年09月,大同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大同市城區區委書記。
2018年06月,大同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大同市平城區委書記。
大同市十五次黨代會代表,十五屆大同市委委員,大同市十四屆人大代表。
任免信息
2016年11月30日,大同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次會議通過決定免去:張 韜的大同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
2018年6月30日,中國共產黨大同市平城區第一次代表大會召開,第一屆委員會選舉張韜為大同市平城區委書記,
人物處分
2017年4月28日至5月28日,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山西省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工作,並於2017年8月1日將督察發現的14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移交山西省,要求依法依規進行調查處理。其中,大同市政府責任落實不力,全市地表水省級考核斷面中,劣V類水質斷面占比較高;同煤集團水污染治理工程進展滯後,恆安污水處理廠和8個污水治理項目未按要求完成建設;大同御東污水處理廠違規超標排放;天鎮縣污水處理廠未滿負荷運行。
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給予大同市委常委、城區區委書記張韜(時任大同市副市長)政務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