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任:
淮北市機電公司業務員;
淮北市機電公司科員;
淮北市機電公司總經理;
蕪湖市燃料總公司總經理、黨委書記;
蕪湖市物資局局長、黨委書記;( 正處級)
2003年初任安徽省鹽務管理局局長、安徽省鹽業總公司總經理、黨委書記;( 副廳級)
2004年3月起兼任中鹽安徽鹽業配送有限公司董事長;
2008年7月起兼任中鹽安徽鹽化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法人代表。
2008年當選安徽省第十一屆人大代表。
2009年8月,安徽省國資委決定免去其安徽省鹽務管理局局長、省鹽業總公司總經理、黨委書記職務,其他相關職務自然免除。
2009年8月,擔任安徽省能源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黨委委員。
2011年1月5日,經安徽省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對張長順嚴重違紀問題調查,並採取“雙規”措施。
2011年3月25日,張長順提出辭去省十一屆人大代表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