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達民

張達民

張達民,民國時期著名女影星阮玲玉的第一任丈夫。阮玲玉的母親早年為張家做傭人,母女寄人籬下,而張達民即是張家的四少爺,人長得白淨,穿著體面,但內在卻是個不學無術、品格低劣的紈絝子弟。由於早年張達民對阮氏母女並無歧視還多方照顧,阮玲玉逐漸傾心,但也由此為其悲劇人生埋下伏筆。

玲玉之死

張達民張達民

張達民這人是一個鬼靈精,心眼兒多。為了把玲玉追到手,他先

是找阮母套近乎,表現得非常客氣,阮母見以前那個大呼小叫的少爺現在變得彬彬有禮,他問什麼,就回答他什麼。於是張達民從阮母那裡了解到阮玲玉的興趣愛好,每次在玲玉面前也裝著對玲玉所愛好的事物特別感興趣。而且,當打聽到玲玉喜歡到公園散步時,他也偷偷地去,而且喜歡製造一些偶遇,讓玲玉覺得他們很投緣。當他得知玲玉喜歡舞蹈家鄧肯時,張達民跑了很多書店買了本鄧肯的傳記,故意讓玲玉看到,阮玲玉見到這本書喜出望外,因為自己早就想買一本了,只是沒有錢。張達民更是會察言觀色,就說要是玲玉喜歡就送給她了。之後,張達民經常找機會接近阮玲玉,見面之後總是對她噓寒問暖,關心備至。同時對她的母親也很好,經常給阮母一些零錢,接濟母女倆的生活。

張達民既沒有固定工作,又不求上進,不僅沒有拿出過一分錢養活阮玲玉母女,婚後倒是阮玲玉自己靠演戲養活一家,張達民成日待在家裡沒有經濟來源,從此就全靠阮玲玉養活。

阮玲玉在工作中認識了唐季珊,逐漸碰撞出火花。在唐季珊的鼓動下(當時阮玲玉被蒙在鼓裡,並不知曉唐季珊還與幾個女人糾纏不清),阮玲玉與張達民協定離婚,並承諾仍支付張達民生活費用。

張達民起初答應條件,後來生活逐漸拮据,無賴地又打起阮玲玉的主意,想要依靠自己“前夫”的身份多訛些錢,由此產生了逼死阮玲玉的一系列事件。

1935年3月8日,心力交瘁的阮玲玉再也忍受不了輿論的重重誹謗和侮辱,以自殺的方式尋求安寧。然而誰當為阮玲玉之死負責,至今仍然莫衷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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