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分工
分管伊斯蘭教、佛教工作
一崗雙責:
崗位職責
1、加強民族宗教工作,進一步完善各鎮(辦事處)、工業園區民族宗教工作管理網路和責任制。
2、加強對民族宗教工作的指導,在處理矛盾、解決難題等方面及時提出切合實際的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指導意見。
3、組織開展民族理論、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有關民族工作的政策建議。
4、組織指導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規和民族基本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5、研究少數民族教育問題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幫助解決少數民族教育中的困難。
6、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護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的合法權利,保護宗教教職人員履行正常的教務活動,保護信教民眾正常的宗教活動。
廉政職責
一是抓好責任主體,確保工作力量到位。主動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融納入本單位總體工作規劃,與各項業務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落實、同考核、同賞罰,切實形成主要領導牽頭總攬親自抓、班子成員落實“一崗雙責”分頭抓、非領導成員當好參謀協助抓、業務股室通力協作合力具體抓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是抓好責任分解,確保工作任務明確。,結合本局實際,將責任具體分解到班子成員及每個人頭,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責任體系。
三是抓好責任督查,確保工作效果落實。嚴格執行督辦檢查制度,每次幹部職工大會都要安排“黨風廉政建設督查”議題,及時了解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提出整改意見、建議,協調解決問題,堅持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長效機制。
廉潔自律:嚴禁利用職務和職權謀取不正當利益;嚴禁索取利金、各種有價證券;嚴禁公車私用和酒後駕車;嚴禁私自從事營利活功;嚴禁用公款吃喝玩樂,揮霍浪費,組織或參與公款旅遊;不得參與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嚴禁非法占有公共財物;嚴禁在幹部考察工作中隱瞞或者歪曲事實真相;嚴禁在民主推薦、民主測評、組織考察和選舉中搞拉票等非組織活動;嚴禁利用權力為子女謀權、利。
廉政承諾:進一步最佳化工作環境,提高工作效率,轉變工作作風,規範行政行為,現結合我局工作實際,特向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民眾作出如下承諾:
一是堅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認真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二是切實加強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健全規章制度,強化幹部的作風意識和法紀意識。
三是全面推行“服務承諾、首問責任和限時辦結制度”,努力提高服務質量和工作水平。
四是依法行政,嚴格按照國家政策法規辦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推行政務公開,辦事公開,自覺接受社會和民眾監督。
五是強化公僕意識,轉變職能,提高效率,方便民眾。
六嚴肅工作紀律,不濫用職權,不以權謀私。
七是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廉政奉公,勤政為民,努力建設廉潔奉公、公道正派、風清氣正的廉潔型機關。
八是嚴格責任追究制度,凡我局工作人員違反服務承諾或不作為、亂作為的,一經查實,從嚴處理。
勤廉座右銘:不該拿的決對不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