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翠娟[江蘇省射陽縣法院法官]

張翠娟,女,1989年8月,張翠娟從西南政法大學法學專業畢業,來到射陽法院工作,歷任書記員、助理審判員、審判員和興橋人民法庭庭長職務,現任該院黨組成員、政治處主任。

個人簡介

張翠娟,女,1989年8月,張翠娟從西南政法大學法學專業畢業,來到射陽法院工作,歷任書記員、助理審判員、審判員和興橋人民法庭庭長職務,現任該院黨組成員、政治處主任。1998年12月至2001年12月,該同志在射陽縣新坍鎮掛職擔任副鎮長職務,2006年取得蘇州大學在職法律碩士學位。在鄉鎮掛職期間,被表彰為國務院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工作領導小組表彰為先進個人,所分管和主管的工作多次受到縣委、縣政府的表彰。擔任興橋人民法庭庭長期間,所在法庭被市中院表彰為先進人民法庭、榮記集體三等功,在政治處主持工作期間,所在部門被市中院表彰為先進綜合部門,她本人所撰寫的《法官別無選擇》一文,在全省法院系統“廉潔司法與法官職業道德”徵文比賽中榮獲一等獎。

胸懷大局,主動承擔服務社會的責任

主動為企業服務、為“三農”服務、為社會服務;主動到轄區黨委、人大徵求意見和建議,邀請鎮區人大代表到法庭旁聽庭審,對法庭的審判工作和服務大局等方面的工作進行評議。她注重加強訴訟調解,同時將訴訟調解與人民調解有機結合,帶領全庭法官對轄區人民調解組織進行法律知識和調解技巧的培訓,不僅增強了轄區人民調解組織的功能,也提高了法庭訴訟案件的調解率和當事人對裁判的服判率。

立足基層,傾力打造優秀人民法庭

在擔任興橋人民法庭庭長期間,先,她注重帶頭辦好案件,發揮庭長在審判工作方面的表率作用。在抓好庭務管理的同時,該同志主動承辦疑難複雜案件,三年共審結各類民、商事訴訟糾紛100餘件,所審結案件均取得較好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不僅當事人服判率高,無一信訪投訴,而且深得轄區黨委、人大和社會各界的好評。案件抗訴率低,抗訴案件無一被上級法院發回重審或改判。其次,建立健全各項庭務管理和審判管理制度,使全庭同志辦案有法可依,辦事有章可循,讓當事人訴訟有理可講。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在射陽法院尚未建立區域網路綜合審判信息系統的情況下,她創造性地實行審限跟蹤監督制度,對每位審判人員在辦案件進行全程監控和適時提醒、督辦,大大縮短了辦案時間,有效提高了審判效率。通過全面、科學、規範的審判管理,全面扭轉了法庭審判質量不高、發改率居高不下的局面,將一個年發改案件高達十多件、當事人信訪投訴不斷的法庭,建成了“零發改、零投訴、零超審限”的“三零法庭”,受到轄區幹部民眾的廣泛好評,被市中院表彰為全市“先進人民法庭”,並榮記集體三等功。第三,精心組織,健全學習制度,營造良好的學習氛圍,帶領同志們認真學政治理論,學審判業務知識,不斷提高政治素質和業務技能,團結協作,公正司法,服務社會,實現部門多年“零違紀、零投訴”目標,受到轄區乾群普遍好評,該部門幹警也分別被射陽法院和市中院授予為先進個人、調解能手、辦案能手和優秀公務員等稱號。

心繫民生,深切關注社會弱勢群體

時刻把民眾的利益放在心上,注重關心農民當事人和其他弱勢群體,讓法律成為當事人維權的利劍,讓法庭成為轄區弱勢權益的守護神。對起訴、到庭參加訴訟有困難的老、弱、病、殘當事人,安排審判人員到當事人家中立案和審理案件;對農忙季節的訴訟案件,儘量安排到當地、田間處理,減輕當事人的訴訟負擔;對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房屋拆遷等關係民生民權和社會穩定的訴訟案件,儘量做調解工作,全力以赴化解矛盾,努力做到案結事了。有一年夏天,她接待了一名60多歲男子為80歲癱瘓老母狀告同母異父的弟弟不履行贍養義務,隨即安排人員趕到老人家中,就地立案,就地開庭,就地調解,旁聽民眾都深受感動,自願當起義務“法官”,共同做被告思想工作,最終促使被告認識錯誤,把老母抱回家中服侍。後來她帶著承辦法官去老人家中回訪,發現被告正在照看母親輸液,母子倆手拉手親熱地交談著。本案成為當地百姓口口相傳的佳話。

勤於學習,努力成為專家型法官

她雖然學歷起點較高,仍然十分注重在職學習,把學習作為提高自身綜合素質和管理能力的重要手段常抓不懈。在審判委員會討論案件時,堅持原則,依法履行職責,充分發表意見。通過自學,於2006年取得蘇州大學在職法律碩士學位,畢業論文被評為優秀碩士論文。為檢驗自己的審判理論業務水平,2007年報名參加國家統一司法考試,一次高分通過。幾年來,在《審判研究》、《安徽大學學報》、《當代法治論壇》、《法治與社會》等刊物上發表多篇學術論文,部分文章分別在省法院和市中院相關徵文比賽中獲獎。其所撰寫的《法官別無選擇》一文,在全省法院系統“廉潔司法與法官職業道德”徵文比賽中榮獲一等獎;她所撰寫的《牢記司法為民宗旨、忠實履行法官職責》一文,被中國法院網載用,並獲射陽縣級機關工委“學習黨的十七大精神心得交流”徵文比賽一等獎。多年來不間斷的學習,使她的法律理論水平和審判實踐技能不斷提高。一位手持欠據起訴要求被告還款的當事人,在她巧妙運用證據規則分配舉證責任後,自覺心虛理虧而主動申請撤訴。撤訴後不僅沒有怨言,反而悄悄對她說:“張庭長,你就像我在電視裡看到的法官一樣,佩服!”

規範管理,甘當法院建設的鋪路石

擔任法院領導職務後,她對主管的政治處工作和分管的審判監督工作、審判管理工作進行深入調查研究,特別注重研究法院審判工作和隊伍建設的規律,努力尋找推進法院建設和發展的措施。從思想政治教育、審判業務技能培訓、審判作風整頓、崗位目標考核、司法文化建設、幹警情感溝通與關懷等方面,加強隊伍總體素質建設,以良好的隊伍促進審判中心工作穩步發展。一方面注意檢討和改進工作方法,一方面堅持原則,大膽管理,最終贏得了幹警的理解、信任和支持,也得到了上級法院的充分肯定,2007年她主持工作的政治處被市中院表彰為“先進綜合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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