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稷(su),字世用,江南寶應(今江蘇寶應)人。成化八年進士,觀政戶部,協收京儲,給河南潼關諸軍賞,有能聲,授太常博士,有事郊廟,禮度閒習,有白金文綺之,賜擢四川道御史、監光祿寺,出納明慎。
以監察御史巡按福建,鋤強植弱,敏於聽訟,立判曲直,未嘗恃以為能,每錄重辟,必衷之情法。全活甚眾。藩閫武臣怙勢為民病,列其罪,奏黜之。尤重文,教作人,歷俗訪先閒遺蹟,存問其子孫。
成化十九年(1483年),復命還京。明憲宗好方術,命中官傳旨用工,人為文思院副使至百十人,時謂之傳奉官,文武僧道濫恩職者數千。鄧常恩,趙玉芝,凌中,顧玒及奸僧繼曉輩皆尊顯,與李孜省相倚為奸。
寶應張稷言:比來末流賤伎妄廁公卿,屠狗販繒濫居清職,未識一丁,武階亦未挾一矢,白徒驟貴,間歲頻遷,或父子並坐一堂,或兄弟分踞各署,甚有軍匠逃匿易姓進身官吏,犯贓隱罪,希寵一日而數十人的官,一署而數百人寄俸,自古以來有如是之政令,否也。伏望明正其罪。
十二月旱,無雪,帝得書,意頗動,居三日,貶李孜省,凌中等四人秩,奪黃謙、錢通等九人官,人心快之。翌日,大雪。張稷病且篤,猶撫掌論時事,氣勃勃不平。既卒,發其稿,有條陳時政,疏數千言,未上而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