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秀英[中共十大代表]

張秀英(1914—1983),中共十大代表,濰縣(今寒亭區)前闕莊村人,女。1936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歷任村黨支部書記、鄉黨總支書記、公社副社長、縣委委員等職。戰爭年代裡,她在轉送情報、掩護領導、動員青年參軍、搞好後方農業生產等方面,作出了貢獻,前闕莊村成為當時的“堡壘村”。

濰北解放後,她領導前闕莊村在全縣第一個完成土地改革。建國後,她職務雖然變了,但仍保持著勞動人民的本色。1962年,她主動向上級請求,辭去了公社副社長職務,回村擔任黨支部書記。

她擔任基層領導幹部30多年,不以權謀私,辦事公道。“文化大革命”中,村中一些人不公正地對待她,她主動找這些人談心,正面說服他們放棄派性,投身到生產中。縣裡的工廠、學校、農村,經常邀請她去作報告,給全縣人民留下難忘的印象。1977年秋,農忙季節,她丈夫因病臥床,村里人勸她留在家中照料,但她卻照常參加村裡的工作,利用起早晚睡的時間照顧老伴,老伴病危時,經常昏迷不醒,她每次給老伴換衣換藥時,都揪心地流淚。村里人說:“秀英為了工作,直到老伴去世,也沒抽一個囫圇天在家裡陪伴。”

她經常說:“我的一切是黨給的,把自己的一切獻給黨,也報答不完黨的恩情。只要還有一口氣,就要為黨工作。”1973年,她作為正式代表出席了中國共產黨第十次全國代表大會;1983年,被授予“全國三八紅旗手”光榮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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