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生[北京交通大學法學院教授]

張生[北京交通大學法學院教授]

張生,北京交通大學法學院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法律史學會常務理事、副秘書長,北京市政法文化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近代史研究中心秘書長,北京市比較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北京市法律文化研究會副會長。曾任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比較法學研究院常務副院長。1993年本科畢業於河北師範大學, 後以訪問學者名義至日本愛知大學、美國康奈爾大學學習。2014年當選第七屆"全國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

個人簡介

姓名 張生
通訊地址北京交通大學法學院
系部 理論法學系

2006年7月——8月日本愛知大學(AiChi University)訪問學者;

2007年12月——2008年6月美國康奈爾大學(Cornell University)訪問學者。

中國法律史學會常務理事,副秘書長

北京市政法文化研究會常務理事

中國近代史研究中心秘書長

研究領域

法律史,側重於近代法律史的研究

科研項目

中國法文化研究:對近代民法典的文化研究國家社科基金(青年)

民國時期法律家與法律的近代變革法務部項目

司法近代化研究校級項目

中國近代民法法典化研究霍英東基金項目

學術成果

教材與專著類

《中國民法近代化研究》,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6年

《中國法制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6月

《中國法制史》,法律出版社,2006年1月

《法院:比較法上和政治學上的分析》,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5年11月

《中國近代民法法典化研究》(獨著),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4年5月

《中國司法制度史》(參編),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

《外國法制史》(參編),北京大學出版社,2004年7月

《中國法制史》(參編),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2月

《中國民法通史》(參編),福建人民出版社,2003年1月

《民國從初期民法的近代化》(獨著),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2年1月

論文類

《清末民事習慣調查與大清民律草案的編纂》,《法學研究》2007年第1期;

《民國民律草案評析》,江西社會科學,2005年8月(被《法理學·法史學》2006年第1期轉載)

《王寵惠的法律生涯》,民國法律與人物(台灣),2005年4月

《論法律的道德化》,法律適用,2004第7期

《中國近代的司法改革:從四級三審到三級三審》,政法論壇,2004第5期

《大清民律草案摭遺》,法學研究,2004第3期(被《法史精萃》和《中國學術年鑑》轉載)

《美國高校資助制度及其借鑑》,中國高教研究,2004第3期

《新見史料及其所揭示的大清民律草案編定問題》,法制史研究,2003年12月(被《中國社科文摘》轉載

《民初大理院民事判例要旨的性質》,人文雜誌,2003年10月

《民初大理院審判獨立的制度與實踐》,政法論壇,2002年8月

《民國初期民事固有法與繼受法整合(1912-1927年)》,法律出版社,2002年7月

《中國法律近代化論集》,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2年7月

《中國近代法史時代劃分》,中國法律近代化論集,2002年7月

《從沈家本到孫中山——中國法律的現代化》,社科院研究生院學報,2002年2月(被《法理學·法史學》2003年第3期轉載)

《民初大理院:最高司法機關兼行民事審判權》,訴訟法研究第一卷,2002年1月

獲獎榮譽

2002年獲第八屆霍英東青年教師研究基金獎助;

2002年獲“中國政法大學傑出青年”稱號 ;

2004年獲“北京市優秀教師”稱號 ;

2004年獲中國政法大學特優教師 ;

2006年入選“新世紀人才支持計畫”;

2008年錢端升法學成果獎二等獎;

2008年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二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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