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曙光案

三是張曙光的一路升遷,顯然屬於問題官員的提拔任用,我們的幹部任用制度該作如何的完善與改進。 應該說,張在墮落的過程中,不是沒有被發現,而是因為遇到了“知音”,一個本是大貪的“劉志軍”,如何不讓張如魚得水。 2003年3月,劉志軍登頂鐵道部長後,重新啟用張曙光,張曙光的升遷之路就此打開。

升遷原因

一般來說,“裸官”大多涉及到權錢交易與腐敗問題,因為僅從其到海外的資產、財產以及各種就業、生活現狀來看,按照一名公務員的收入水平是難以承受的。
二是為何一個貪官能夠隱藏13年不被發現不被處理。從當前我國的各項制度建設來看,有嚴密的黨紀國法規定,有專門的反腐、監督機構,卻還是能讓一個貪官隱藏長達13年時間,並讓其自由地運作于海內外。由此來看,將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是一個多么艱巨的任務。
三是張曙光的一路升遷,顯然屬於問題官員的提拔任用,我們的幹部任用制度該作如何的完善與改進。這么長時間以來,我們的官員選拔考察制度居然發現不了這名隱藏的貪官,是值得深思的。張的一路升遷也許受益於劉志軍的賞識與提拔,也是因為劉的因素,可能造成一切的考察、考核和測評成為形式與過場,如何才能避免問題官員被一路升遷?最大限度的推進幹部任用的民主、公開與公正,的確是一個值得努力的方向。
應該說,張在墮落的過程中,不是沒有被發現,而是因為遇到了“知音”,一個本是大貪的“劉志軍”,如何不讓張如魚得水。當“一把手”成為貪官的時候,必然成為腐敗的“頭領”,一個圈子、一個窩案就會形成,從而讓已有的權力更加擴張、更加肆無忌憚、更加沒有約束與監督。這才是反腐敗鬥爭值得考慮的嚴峻問題。
張的命運當然離不開劉志軍。2003年3月,劉志軍登頂鐵道部長後,重新啟用張曙光,張曙光的升遷之路就此打開。2003年4月,張曙光從瀋陽鐵路局調任北京鐵路局,出任北京鐵路局副局長。隨後不到半年,即調回鐵道部,出任鐵道部裝備部副部長兼高速辦副主任,負責高鐵技術引進。在劉志軍的重用下,張曙光突破了慣例,一年多時間三易其職,一路高升,最終到達其仕途頂峰: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兼副總工程師。

涉案金額

原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副總工程師張曙光,涉嫌受賄一案於2013年9月10日在北京市二中院開庭審理。檢方指控,張曙光在13起受賄事實中,共獲贓款折合人民幣4755萬餘元。起訴書顯示,現年57歲的張曙光涉案時間跨度從2000年至2011年,共涉及13起受賄指控,其中最低的一筆受賄額為人民幣3萬元和1萬美元,共折合人民幣10萬餘元;最高的一筆受賄金額,則高達人民幣1850萬元,而行賄者多是民營企業。案發後,大部分受賄款物已被追繳。檢方認為,張曙光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應以受賄罪追究其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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