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文湘[原餘杭區喬司鎮葛家村黨支部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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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文湘,原餘杭區喬司鎮葛家村黨支部書記。2000年底,張文湘以自己在招商引資過程中被騙為由,編造了虛假工程清單,以支付工程款的名義用白條從村經聯社領取了面額為160180元的現金支票。2000年7月至2002年7月間,張文湘決定將出藉資金所產生的利息與正常的銀行存款利息的差額部分115819、64元進行私分。1998年11月至2002年8月止,張文湘利用職務之便,在村財務處多報銷其本人手機費用12896元。 案發後,張文湘已退繳全部違紀款。2003年12月27日,張文湘因職務侵占罪,被餘杭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年。2004年1月6日,區紀委決定,開除張文湘的黨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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