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歷任酒鋼二公司第一工程隊副隊長、經營計畫科科長、副經理,酒鋼冶金建築工程公司副經理,酒鋼冶金建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冶建公司)副經理、經理、黨委書記。
2017年1月起任酒鋼集團公司工程建設管理部副部長。
人物事件
警告處分
張敬民經向酒鋼集團公司紀委事先報備,於2017年10月5日上午在嘉峪關市某酒店為其女舉辦婚慶。參加婚慶人員中,張敬民主動邀請的工程建設管理部的下屬4人、其原任職的酒鋼冶建公司在職人員31人,酒鋼冶建公司在職人員16人聞訊後自發參加。上述參加婚慶的51人中,有40人贈送了禮金,贈送禮金總額31300元。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八十五條“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的規定,2017年11月7日,酒鋼集團公司黨委給予張敬民同志黨內警告處分,責令退回違規所收禮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