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至6月,張攀違規將學校生均公用經費3.5萬餘元以加班費、獎金等名義發放給教師。2014年7月,張攀用校食堂和小賣部的承包費設立“小金庫”,將其中3.6萬餘元違規用於發放教師福利。綏陽縣紀委給予張攀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