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80年02月至1987年07月,最高人民檢察院辦公廳幹部、正科級助檢員,
1987年07月至1988年11月,最高人民檢察院辦公廳秘書、副處級助檢員,
1988年11月至1990年11月,最高人民檢察院辦公廳檢察長辦公室副主任、正處級檢察員,
1990年11月至1993年02月,最高人民檢察院辦公廳副主任兼檢察長辦公室主任,
1993年02月至1995年12月,最高人民檢察院辦公廳副主任(其間:1992年8月至1993年12月掛職任山東省棗莊市副市長),
1995年12月至2001年12月,最高人民檢察院辦公廳主任,
2001年12月至2003年02月,海南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黨組副書記,
2003年02月至2007年12月,海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黨組書記,
2007年12月至2008年01月,河北省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
2008年01月至2008年02月,河北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黨組書記,
2008年02月至2013年01月,河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黨組書記。
2013年01月至2018年6月,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委會專職委員。
任免信息
2018年6月22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免去張德利的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主要著作
《自覺接受人大監督,努力做好檢察工作》,《海南人大》2005年第10期;
《突出重點,全面發展,努力把河北檢察工作提高到新水平》,《人民檢察》2010年第2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