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廷湘

張廷湘

字楚航,清末冀州(今冀州市)張家莊人。清光緒初年,以州學貢生身份,獲“待選州判”資格。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光緒七年(1881年),冀州知州李秉衡去任時,對繼任知州吳汝綸說:“君欲有所作為,州人張廷湘可與計事。”從此,張廷湘就成為吳治理冀州的得力助手。為實現吳汝綸光覆信都書院的計畫,張廷湘首先著手清退官署占據的信都書院房舍,然後“乃遍查境內廟產為豪巨寺僧所據者,盡沒入書院”。經過幾年努力,為後來信都書院成為“畿輔之冠”準備了物質基礎。

人物事跡

光緒二十六年(1900年),冀州知州雙奎乘八國聯軍入侵之亂,侵用信都書院學款及其他公款計五六十萬兩。廷湘不畏權勢,屢次抗訴、“勒留雙奎,使盡還所侵而後去。”

“庚子事變"之後,廷湘.“念國勢如此,士子不通泰西政學,不是以圖自強,乃商請教士,設法文館”,並積極著手在冀州籌建新學堂。

光緒二十八年(1902年),在廷湘主持下,將信都書院改成“冀州中學堂”,並擔任學堂監督。次年,又於河工局舊址設立冀州督學處和高級國小堂。

光緒三十一年,將原貢院改立一州五縣級師範學堂。光緒三十二年,督學處改為“勸學所”,公推廷湘為勸學總董,在其辛勤勸導下,全縣成立初等國小 100餘處。

廷湘除擔任勸學所總董外,還兼任冀州巡警局局長、冀州戒菸所所長等職務。從光緒七年吳汝綸任冀州知州開始,他就直接主持“吳公渠”的開鑿和疏浚工作。他“往來督視,無間寒暑”,71歲尚冒寒巡視浚渠工地,以致勞累成疾,於宣統元年(1909年)十二月十六日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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