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小海[勇斗黑幫的離崗工人]

張小海,男,漢族,1947年出生,浙江溫嶺太平鎮人,原為溫嶺電鍍廠工人,因不忿於“溫嶺張畏黑幫大案”中的張畏黑社會性質團伙為非作歹危害地方卻又逍遙法外,痛下決心要把這幫無法無天的壞東西扳倒,於是便辭去工作,自行加入到與黑惡勢力鬥爭的行列。

張小海曾經說過:“我雖然不是共產黨員,但我的血管里流淌著嚮往正義的血液。我抱定一個信念,共產黨領導的中國決不會允許有黑社會存在,也決不會允許一群地痞流氓稱王稱霸。” 從1995年張畏再一次瘋狂作案的那一天起,張小海便自動離崗,辭去工作,下決心同他們斗到底。

一開始,張小海只是採取通常的調查取證方法,走訪有關民眾,向他們了解張畏等人的情況:張畏一筆筆“大生意”都是怎么做成的,都有哪些人在幫他的忙;張畏等人一次次犯事,都是怎樣脫身的,誰在為他們開脫;張畏的那一圈圈光環是如何搞到的,又是誰在其中“捧場”;他們那5個多億究竟是怎么來的,金融機關究竟有沒有核實,又是誰在積極地幫他騙貸。但是由於張畏已經形成了相當大的勢力範圍,“黑白兩道都圍著他轉”,而且他的耳目眾多,打手兇殘,許多知情人敢怒不敢言,張小海開始時一次又一次地無功而返。

後來,張小海感到老是這樣東跑西顛的總不是個辦法,又耗時又累人。於是,他乾脆來個守株待兔。張畏的豪宅位於該市交警隊邊上,其對面有家四層高的“南泉酒樓”,張小海經過反覆考察,發現那是個難得的監視位置。於是,他自己花錢在酒樓的三樓租了一間房子,對張宅進行24小時全天候監控。此房的窗子正對張畏家大門口,凡進出張家的人和車在此可盡收眼底。那些日子裡,張小海生怕有一丁點線索從自己眼前滑過,死死守住視窗。餓了,吃一包速食麵,困了用冷水擦一把臉,就連上廁所也是一路小跑。有時看到特殊情況,他立即跑步下樓,租車跟蹤。

讓張小海萬分吃驚的是,自打他實施“監控”以後,眼前總是少不了溫嶺市黨政、司法及金融機關的某些要員的身影,居然都成了張家的常客。隨著這種來來往往,就使張畏不斷地“平步青雲”和“財源滾滾”。張畏在很短時間裡搖身成了浙江東海集團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長、上海東盛集團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總經理、溫嶺市恒基實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總經理、台州新世紀裝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總經理。

張小海並不孤獨,他的身後有強大的“民間特偵組”。張小海的不屈不撓,逐漸得到了溫嶺許多幹部和民眾的支持。特別是他放棄工作,在家境貧寒的情況下租房子監控張畏一夥的事悄悄傳開後,越來越多的人偷偷地向他提供材料,有的人後來乾脆加入了追查的行列,與他並肩作戰。

張小海一本被翻得起毛的聯絡簿,裡面寫的都是些希奇古怪的名字,有“諸葛亮”、“姜維”、“民辦教師”、“彭總”等六七十人,這些名字的背後其實都有真實的身份:黨政領導、機關公務員、警官、法官、律師、離退休幹部、菜市場的小販、酒店服務員……

從追查開始後不久,張小海就不斷向溫嶺、台州及浙江省有關部門舉報張畏犯罪團伙的罪行,可是接連幾十封舉報信都如石沉大海,張畏等人的罪惡還在繼續,而且越來越囂張。更可怕的是卷進去的幹部也越來越多。不得已,張小海和幾個老幹部於1997年至1998年間,曾三赴北京,到公安部舉報。為了表明他們所言非虛,張小海用了自己的真實姓名,而且帶去了他們所掌握的部分相關證據。

張小海追查、舉報的事最終還是被張畏一夥知道了。1999年3月13日,張畏手下近40名打手,分乘4輛汽車直撲張小海家。將張按倒在地,隨即又將他塞進了汽車。打手們把張小海押進了溫嶺賓館402房間,拳腳雨點般地落在張小海那並不結實的身上,不一會兒,張小海就被打得大小便失禁。直到第二天下午1點40分左右。由於聞聽此訊的楊德明的強烈干預,張畏才不得不將被他們非法關押、拷打了26個多小時的張小海放掉。

跟張畏對著幹的不只張小海,還包括溫嶺政協主席陳夏德、公安局副局長楊德明、政法委書記張學明等人。張小海說要迅速舉報還有一個原因,就是擔心張畏等人要對溫嶺市政協主席陳夏德、溫嶺市公安局副局長楊德明等正直的幹部下毒手。張畏為了儘快將陳、楊二人除掉,他開出的賞額是陳夏德50萬、楊德明20萬。但是張畏等人的陰謀最終沒有得逞。張小海等同志的舉報,引起了上級領導的高度重視,1998年3月23日,“3·23專案”終於正式立案。經查,自1995年以來,張畏一夥共作案50餘起,致1人死亡、4人重傷、10餘人輕傷,毀壞財物價值20餘萬元,嚴重破壞了當地的社會秩序。溫嶺市原市長周建國和溫嶺市原公安局局長楊衛中則是張畏、王秀方一夥的保護傘。周建國因非法受賄人民幣84.3萬元、美金2000元,去年9月19日,以受賄罪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楊衛中以徇私枉法罪和受賄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4年。

2001年3月13日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全省最大的黑社會性質團伙作出一審判決。根據犯罪事實,法院判處張畏、郭海華死刑;判處姚建軍、張亮無期徒刑;判處王欽敏、徐元龍有期徒刑十六年。判處其他26名犯罪分子有期徒刑半年至11年不等。

2001年8月13日,“溫嶺張畏黑幫大案”的主要涉案人員浙江省溫嶺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原副局長張立言,因駕車護送“張畏黑幫案”重要人物王秀方助其逃匿,昨天被法院以窩藏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同年10月26日,“溫嶺張畏黑幫大案”的主要涉案人員,原溫嶺市公安局退休警察李志毅因犯受賄罪、介紹賄賂罪,被浙江省臨海市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3年,並追繳其違法所得計220萬元。

當記者問張小海後不後悔時,他沒有直接回答。他對記者說:“庭審前,在廁所竟然遇上了被法警押著來上廁所的張畏。他氣恨恨地對我說,他媽的,老子沒料到到頭來會栽倒在你的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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