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張家界市管理處是湖南省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派出機構,於一九八九年成立,副處級行政單位,受湖南省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和張家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雙重領導,業務工作以省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管理為主。人事、財務、物資等以市政府辦公室管理為主。辦公地點設在市政府辦公大樓十樓。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無線電管理的方針、政策、法規、規章及有關實施細則。
2、協調處理本市行政區內無線電管理方面的事業。
3、根據許可權審查無線電台(站)的設定、布局和台址,指配無線電台(站)的頻率和呼號,核發無線電台執照。
4、對本市研製、生產、進口、銷售無線電發射設備實施管理,核准並發放無線電發射設備銷售許可證和維修許可證。
5、負責對本市各類無線電發射設備的技術指標進行檢測,核發合格證。
6、負責本市無線電管理行政執法的受理、調查、結案等工作,查處非法設定使用的無線電台。
7、負責本市電磁環境的監測,協調處理無線電干擾投訴,查找無線電干擾源。
8、負責本市無線電頻率占用費的徵收。
9、負責平時、戰時無線電空中管制。
10、承辦省無委辦和市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機構設定
一、綜合科職責:
1、負責管理處和監測站的財務管理工作;
2、負責固定資產的登記保管工作;
3、負責管理處和監測站的辦公用品購置、發放和登記工作;
4、負責工作人員的考勤及內部的物業管理工作;
5、負責政治學習、業務學習的通知記錄和資料整理工作;
6、負責檔案檔案管理及印章、印鑑的管理工作;
7、負責接待工作和車輛管理;
8、負責全處的文秘工作;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頻率台站室職責:
1、負責管理處、監測站無線電監測網路和外部網路設備的運行和維護;
2、負責台站技術資料及檔案檔案管理工作;
3、負責無線電台(站)資料資料庫的建設、統計和維護;
4、負責查找各類無線電干擾,提出處理或協調無線電干擾事件的意見;
5、負責對新設無線電台站資料的審查、報批手續,辦理無線電台(站)執照;
6、負責對新設台站頻率的預指配;
7、負責本級無線電頻率占用費的依法征繳;
8、對非法銷售、非法設台的用戶實施檢查;
9、對違反無線電管理法律法規的事件進行依法行政;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機房職責:
1、負責監測值班;
2、負責固定監測站機房和移動站的設備維護和使用;
3、負責對電磁環境的測試和監測;
4、負責對設台用戶和頻率預指配提供數據資料準備;
5、負責對無線電設備的檢測和技術參數的審核;
6、負責對檢測設備和儀器儀表的維護保管;
7、負責對檢測儀器儀表的技術資料的收集和保管;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四、直屬單位:張家界市無線電監測站(正科級事業單位)
張家界市無線電監測站是湖南省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張家界市管理處的職能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依法代表政府無線電管理部門監測無線電電磁環境、檢測無線電發射設備,是國家實施無線電管理的一項重要職能。
張家界無線電監測站屬於國家A級固定監測站,有移動監測車一台,配備有全套具有國際最新水平的無線電檢測儀器。現有各種測試儀器十餘台,能對無線電發射設備的多項技術指標進行檢測,且檢測精度達到國家要求,按照計量認證要求,建立優良的質量監督和管理體系,保證檢測結果的權威性、公正性和準確性。
張家界市無線電監測站人員由一批精通業務,具有專業工作經驗的工程技術人員組成。
無線電監測站主要工作任務:
□ 監測無線電台(站)是否按照規定程式和核定的項目工作。
□ 查找無線電干擾源和未經批准使用的無線電台(站)。
□ 測定無線電設備的主要技術指標。
□ 檢測工業、科學、醫療等非無線電設備的無線電波輻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