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川縣統計局

(三)組織實施國家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專項抽樣調查和全縣縣情縣力綜合調查工作,匯總、整理並提供有關縣情、縣力方面的數據。 (七)指導和協調全縣各鄉鎮、各單位和駐縣市屬各單位的統計工作;指導全縣統計隊伍建設,負責全縣統計業務人員培訓工作。 (八)建立和管理縣級統計信息系統和統計資料庫,指導各鄉鎮、各單位統計資料庫和統計信息系統建設。

簡介

張家川縣統計局職能調整
增加服務業統計調查的職責。
二、主要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研究制定全縣統計工作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統計體制改革方案和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全縣投入產出調查,彙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
(三)組織實施國家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專項抽樣調查和全縣縣情縣力綜合調查工作,匯總、整理並提供有關縣情、縣力方面的數據。
(四)負責實施全縣農村社會經濟抽樣調查工作。
(五)組織宣傳統計相關法律法規,監督檢查全縣統計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情況,查處統計違法違規行為。
(六)建立統計信息管理制度,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對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狀況進行統計評估、統計分析、統計預測、統計監督,向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諮詢建議;為社會各界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服務。
(七)指導和協調全縣各鄉鎮、各單位和駐縣市屬各單位的統計工作;指導全縣統計隊伍建設,負責全縣統計業務人員培訓工作。
(八)建立和管理縣級統計信息系統和統計資料庫,指導各鄉鎮、各單位統計資料庫和統計信息系統建設。
(九)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統計局設2個職能股。
(一)綜合股
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完成國民經濟核算任務,匯總整理全縣經濟、科技、社會綜合性統計資料;對全縣國民經濟運行狀況進行統計監測、預測和綜合分析研究,提出巨觀調控諮詢建議;對統計數據的使用和提供進行管理審查;組織編輯統計年鑑和有關統計資料;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開展統計法制宣傳教育,擬定法制建設規劃,對基層統計人員進行教育培訓;依法查處虛報、瞞報、遲報、拒報、篡改統計資料、不按規定申報統計資料的案件;開展統計登記頒證和年檢工作;承辦檔案的起草、收發、保密、檔案和印函管理工作;承擔局機關計算機的日常維護和管理工作。
(二)統計調查股
開展全縣農林牧漁業、工業、能源、勞動工資、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房地產和建築業、服務業等綜合統計工作;組織實施農業和畜牧業抽樣調查、鄉村社區基本情況調查、農村住戶調查、農產量抽樣調查及評估工作;做好婦女兒童兩綱監測、貧困監測和小康監測工作;組織開展人口普查、經濟普查、農業普查和投入產出調查、人口變動抽樣調查、規模以下工業抽樣調查、文化產業調查、城鎮勞動力調查、居民消費價格統計等調查工作;實施批發零售貿易業、餐飲業以及商品市場運行狀況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調查數據;組織指導農村統計基層基礎建設工作,撰寫《統計信息》、《統計分析》,提供統計諮詢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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