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提升城市道路承載能力,促進暢通工程建設,解決我市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推動全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又好又快發展,市政府決定從2011年4月1日起,至2011年年底,在全市範圍內開展為期9個月的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動,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國家、省、市有關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為依據,按照預防和整治相結合,專項整治和綜合整治相結合,路面管理和源頭管理相結合的工作方式,進一步更新管理理念,拓寬管理思路,改革管理模式,充分運用科學的方法和手段,集中力量,集中時間,對影響我市道路交通的突出問題進行綜合整治,努力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為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創造安全、暢通、文明、和諧、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
二、工作目標
(一)全市道路交通暢通,突出的交通秩序問題得到有效治理,交通事故明顯減少,交通死亡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客運車輛、危險品運輸車輛事故和涉及中、小學生交通事故明顯下降。
(二)道路基礎設施和安全設施建設得到改善,事故隱患得到有效消除;事故多發的“黑點”路段事故明顯減少,各類占道問題得到改善;暢通工程建設達到二等管理水平。
(三)機動車輛超速、超載、疲勞駕駛、無證駕駛、酒後駕駛和乘騎二輪機車不戴安全頭盔,農用車、拖拉機違法載客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明顯減少。
(四)建立完善交通安全社會化管理機制,落實各項交通安全責任制;交通安全宣傳工作深入人心,全市人民交通安全意識明顯增強。
(五)實施公交優先戰略,市區6車道(含)以上道路開闢公車專用道;在人員密集場所增加臨時停車泊位,以滿足公共停車需要。
(六)城市區和縣城區區域內不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三、主要任務
(一)加強道路交通秩序管理
1.嚴厲打擊機動車各種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各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嚴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在深入調研、準確分析的基礎上,針對民眾反映強烈的各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採取堅決措施,集中進行整治。整治的重點是:酒後駕車,飆車競逐,開霸王車、特權車;超員、超速、疲勞駕駛、逆向行駛;亂停亂放,隨意掉頭,隨意變更車道,不按規定讓行、通行;拖拉機、農用運輸車輛違法載客、進入市區;運輸建築垃圾、渣土車輛道路遺撒;運輸化學危險品車輛和貨運車輛嚴重超載等違法行為。通過整治全年機動車守法率要達到95%以上。
2.加強對行人、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的專項整治。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廣泛發動民眾,具體落實整治任務。要落實街路承包管理責任制,制定具體的路段管理責任規範,把整治的重點放在轄區的主、次幹道上,做到逐區包片、逐路包段、層層分解落實。中心城區有關部門要組織民眾深入到長青路、清水河路、五一大街、勝利路等主要幹道、路口及盛華大街、朝陽大街、市府大街、古宏大街、西壩崗路等城鄉結合部,上路參加交通協管,維護交通秩序。要開展形式多樣的交通安全宣傳活動,廣泛深入宣傳交通法規和安全常識,提高全民交通守法意識。對行人不走人行橫道、斜穿道路、跨越隔離護欄、非機動車闖紅燈、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等違法行為,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造成嚴重後果的要在新聞媒體上予以公開曝光。全年中心城區主要道路行人守法率達到80%以上,非機動車守法率達到85%以上。
3.加大對占道經營的整治力度。工商、衛生、城管執法、住建等部門要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引導民眾進入集貿市場經營。對中心城區新華街、東安街、馬路街、盛華大街、公園路等占道經營的“馬路市場”,要堅決依法取締,防止因占道經營阻塞交通,引發事故,確保道路安全暢通。
4.加強重點區域、重點路段路面管控。中心城區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以朝陽大街以北,古宏大街以南,西壩崗路以東,建國路以西範圍內城市核心區域為交通管理的重點區域;以濱河路、清水河路、勝利路、西壩崗路、建國路和五一大街、商務街、建設大街、工業橫街、盛華大街、市府大街、朝陽大街 “五縱七橫”道路網為重點路段;以長青路口崗、張家口賓館崗、南口崗、四中崗、工業橫街崗、公安大廈崗、盛華大街東口崗、世紀豪園崗、朝陽大街東口崗九個崗區為重點路口;以長青路市委、市政府門前區域,帝達、帝廣門前區域,附屬醫院門前區域,文化廣場區域,火車北站周邊區域,上下學的學校門前為重點部位,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合理安排警力,強化路面勤務,提高民警見警率和管事率,保證上述重點區域、重點道路、重點路口、重點部位道路交通秩序安全、有序,交通環境良好。
(二)做好中國小、幼稚園校車的監管和整治工作。教育、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深入排查摸底,全面掌握中國小、幼稚園校車使用狀況。要建立校車檢驗、考核、審批許可制度,沒有參加專業檢查、檢查不合格或有嚴重交通違法信息記錄的,不得發放校車許可證,堅決杜絕使用安全技術條件不合格車輛、報廢車輛、非法改裝車輛接送學生。對校車駕駛人進行全面登記,加強交通法制和安全教育,掌握其安全駕駛情況。
(三)加強對客運行業的安全管理。交通運輸、安監、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對客運企業的客運車輛進行全面排查,對排查出的交通安全隱患要認真登記,明確整改責任人和整改時限。要與客運企業簽定交通安全責任狀,並對所有司乘人員進行不少於1次/年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年底進行交通安全評估,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的客運企業,要勒令其停業整頓。要進一步規範計程車、公車站點的設定,特別是要在中心城區主要道路、路口設定方便民眾乘坐的、足夠數量的計程車“落客點”和候客通道,遏制隨意停車,隨意攬客現象。
(四)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管理。交通運輸、安監、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加強對從事化工、石油、天燃氣等危險化學品運輸的企業、車輛和人員的資質管理,全面掌握危運車輛底數和技術性能狀況,以及危運車輛駕駛人員、押運人員、裝卸人員的基本情況和動態。嚴格執行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報制度,加強動態監管,對無證運輸、超載、超速行駛及不按照規定時間、路線行駛的車輛一律依法從重處罰;對存在事故隱患的車輛,立即下發整改通知書,責令停運整改,決不允許隱患車輛上路行駛。
(五)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建設。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國務院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要求,在今年上半年對全市的道路交通標誌、標線及信號燈設定、配時進行全面排查,確保達到規範、合理、齊全、安全的要求。要儘快完成中心城區勝利路、五一大街、盛華大街道路中心隔離設施的設定及沿線支路禁左標誌、讓行標誌,車輛掉頭區、人行過街橫道區域標誌、標線的設定工作。年內建成集勤務指揮調度、交通流量監測、交通信號控制、道路視頻監控、交通違法檢測、交通誘導設施等功能於一體的中心城區智慧型化交通管理系統。制定出台《張家口市停車場管理辦法》,在現有67處3800個各類停車泊位的基礎上,在中心城區主要道路再增加10處500個臨時停車泊位,以滿足公共停車需要,使停車難問題得到有效緩解。
(六)建立健全各項道路交通安全制度。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進一步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信息抄告制度和道路交通安全“問責”制度,嚴格實施道路交通事故和安全責任倒查、追究制度;定期將查處的嚴重交通違法機動車、駕駛人信息抄告車輛所屬單位;落實軍車駕駛人交通違法抄告制度,配合軍隊、武警部隊加強對軍車駕駛人的管理。交通運輸部門對被抄告的專業運輸企業和個體經營戶要依法予以處罰教育,並及時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反饋處罰教育情況。
(七)深入開展創建“四化示範路”和“文明交通示範路口”活動。中心城區確定勝利路、五一大街、市府大街為四化示範路,長青路口、四中路口、朝陽大街東口、世紀豪園路口、南口、賓館路口、公安大廈路口、盛華大街東口為文明交通示範路口。各有關部門要樹立精品意識,深化認識,深入宣傳,廣泛發動,密切配合,力爭在年內完成創建任務,為提升城市交通管理工作出精品、樹典型。其他縣、區要確定2個文明交通示範路口,1條四化示範路,高標準、嚴要求,確保年內完成創建任務。
(八)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大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力度,增強全市人民的交通安全意識、文明意識和法制意識。在電台、電視台、張家口晚報開闢專欄、開通熱線、增加公益廣告、播放交通安全宣傳片;在城市主要道路、路口懸掛交通安全宣傳標語,設定電子或永久性大型宣傳牌,向社會各界展出交通事故肇事圖片;在中國小開展以交通安全為主題的徵文、演講比賽,培養中小學生的交通安全意識;針對機動車駕駛人開展百日安全競賽活動,努力營造良好的交通安全氛圍。城鄉結合部村交通安全宣傳普及率達到60%以上,各中國小校達到100%,居民社區達到90%以上,企事業單位達到100%。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高度重視。開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既是落實上級有關檔案精神的具體行動,更是緩解我市當前嚴峻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勢的迫切需要,各級各有關部門一定要以對廣大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充分認識做好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工作方案,細化工作措施,把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落到實處。
(二)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明確職責,既要按照各自分工,狠抓落實,又要密切配合,互相支持,互通情況,共同採取措施,加強管理,力爭形成齊抓共管、綜合治理、標本兼治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廣泛宣傳,形成氛圍。要把交通安全宣傳教育貫穿於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活動始終,作為精神文明建設和全民普法教育的重要內容,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為重點,深入推進“文明交通行動計畫”的實施。各級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各自的職能特點,加強對廣大交通參與者的文明交通教育。要充分運用廣播、電視、報紙、報刊、網路等新聞媒體,開展全方位、多渠道的安全宣傳教育,進一步深化交通安全宣傳“進農村、進社區、進單位、進學校、進家庭”活動,提高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識,在全社會形成遵法光榮、違法可恥的良好風尚。
(四)嚴格執法,高效管理。各有關部門要嚴格執法,嚴肅查處各類交通違法行為,決不姑息,努力營造依法嚴管嚴治的社會氛圍。對於因沒有履行職責而引發影響惡劣的特大交通事故主管部門的領導,和在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中領導不力、營私舞弊的領導幹部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嚴肅查處,追究主要領導的行政責任,觸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通過這次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最大限度地減少“三超”、客貨混載、農用車載人、酒後駕駛和無證駕駛等違法行為,有效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促進道路交通安全狀況明顯好轉,全面提升城鄉道路交通綜合管理水平,為全市實現科學發展,跨越趕超,打造強市名城創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