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概況
張家口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前身為市衛生防疫站,於2005年1月6日拆分成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006年1月遷入目前新建的疾控大樓,總建築面積5880平方米。中心現有14個業務科室和5個行政科室。是同級政府舉辦的實施疾病預防控制與公共衛生技術管理和服務的財政基本保證經費的公益事業單位。
一、人員:
張家口市疾控中心於2005年1月成立,核定事業編制92名,實有人數106人。截止2011年5月底中心在崗人員90人(男59人,女31人)。其中衛生專業技術人員62人,占68.9%;其他專業技術人員7人,占7.8%;工勤行政管理人員21人,占23.3%。
二、辦公:
中心和地病所總建築面積6980平方米(中心5880平方米),其中實驗室用房2506平米,占總面積比例為35.9%。按職能劃分,檢驗中心內設微生物實驗室(包括常規微生物實驗室、PCR二級生物安全實驗室、病毒分離二級生物安全實驗室、結核病實驗室),理化實驗室、臨檢與生化實驗室、愛滋病篩查實驗室
中心有容納120人會議室1個,40人會議室1個,應急情況下可啟動的70人會議室1個(地下室)。有可上網計算機37台,印表機21台,視屏會議系統1套,同時圖書室、閱覽室、檔案室、職工食堂等輔助設施齊全。
三、儀器、設備:
中心大型檢驗設備主要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計、原子螢光光譜儀、氣相色譜儀、島津高效液相色譜儀、離子色譜儀、螢光定量PCR儀、多台酶標儀、生物安全櫃。2009年由政府投資分別購置了實時螢光定量pcr儀、全自動核酸提取工作站和不間斷電源各一套等。
另有工作用車7部,常低溫冷庫6座。
機構任務
1、完成國家、省下達的重大疾病預防控制的指令性任務,實施疾病預防控制規劃、方案,組織開展本地疾病暴發調查處理和報告;
2、負責轄區內預防性生物製品管理,組織、實施預防接種工作;
3、調查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險因素,實施控制措施;
4、開展常見病原微生物檢驗檢測和常見毒物、污染物的檢驗鑑定;
5、開展疾病監測和食品衛生、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和環境衛生等領域健康危害因素監測,管理轄區疫情及相關公共衛生信息;
6、承擔衛生行政部門委託的與衛生監督執法相關的檢驗檢測任務;
7、組織開展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負責對下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業務指導、人員培訓和業務考核;指導轄區內醫療衛生機構傳染病防治工作。
機構組織職責
辦公室:1、綜合協調中心日常工作,協助中心領導組織,管理、處理中心行政事務。2、負責中心工作計畫、總結、綜合性檔案的起草,制定各項工作規範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3、負責會議的組織、管理和記錄,並負責決議的督辦落實工作。4、負責文電收發、機要、保密印鑑等工作。5、負責信訪、接待、外事等工作。6、負責圖書資料和檔案室管理工作。
人事科:1、負責人事管理、勞動用工。2、負責工作人員的考核、聘任、調配、獎懲、定級、政審工作。3、負責待聘人員的管理。4、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認定、職稱評定、繼續醫學教育工作。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工資及津貼管理。
後勤服務科:1、負責房屋、水、電、暖的綜合管理及日常維修。2、負責固定資產管理,負責辦公用品和勞保用品的購置與分發。3、負責基建工作。4、負責綠化、美化、衛生工作。5、負責車輛與駕駛員的綜合管理。6、負責辦公區的安全保衛工作。7、負責萬元以上物品及儀器設備的固定資產管理。
職業病與放射防護科:1、負責職業和放射危害的識別,對各種有害因素監測、評價、控制管理。2、負責工礦企業和放射場所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選址、設計、竣工驗收的檢測和衛生學評價。3、參與職業中毒和放射事故的調查處理,開展職業衛生和放射衛生學調查。4、負責全市職業病診斷、管理。5、負責工業化學品、農藥、新上放射性設備登記管理及危害性評定。6、負責職業性有害人群及特殊作業人群的健康影響評價,開展全市職業病和職業性放射診斷。7、負責全市CT機、核磁共振儀、X射線刀、γ射線刀、眼科準分子儀、超高速CT、直線加速器、正電子發射掃描裝置等大型醫用設備和職業個人防護用品安全監測及評價。8、負責市直企業的衛生監測和健康監護。9、開展外照射防護劑量監測和醫用射線裝置、放射性同位素照射水平監測。
總支辦公室:1、開展日常黨務工作,負責對黨員的教育管理、組織建設、紀檢監察工作。2、負責思想政治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設。3、負責離退休職工的管理及其服務管理。
財務科:1、負責本單位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業務核算工作。2、負責單位的經費預算編制和財務決算編報審核工作。3、負責單位各項財務制度的擬定和實施,並對執行情況進行日常檢查和監督管理。4、負責單位的收入、支出管理,按規定計發工資源共享、各級政策性補助及勞務費等。
健康與衛生宣傳科:1、制定全市健康教育工作計畫與實施方案,組織開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工作。2、負責健康教育圖文、聲像資料的製作、編輯、刊發工作。3、開展衛生法律、法規、衛生知識的宣傳和普及工作。
傳染病防治科:1、負責制定全市寄生蟲病、細菌、病毒等病原微生物引起的傳染病的預防控制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和效果評價。2、開展寄生蟲病和上述傳染病預防控制,進行疫情處理,進行相應傳染病的疫情分析、預測預報和人群健康水平統計分析。3、突發事件和不明原因疾病的調查處理。
免疫規劃科:1、擬定全市免疫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2、負責組織預防接種、安全注射和培訓工作。3、開展免疫針對傳染病的預防控制。4、負責冷鏈管理。5、負責指定全市生物製品的採購計畫、儲存、分發和管理。
病媒防治與消毒科:1、制定全市消毒、殺蟲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2、負責消毒、殺蟲藥械及衛生用品的衛生學評價。3、進行有害生物密度監測及殺蟲指導。4、開展鼠、蚊、蟑螂、蠅、蚤等病原媒蟲的種群分布調查、控制和標本製作。5、相關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
慢性非傳染性疾病防治科:1、制定全市糖尿病、心腦血管疾病、高血壓、腫瘤、精神疾病、意外傷害、牙病等常見病、多發病的預防控制方案,並組織實施。2、開展上述慢性非傳染性疾病流行病學調查和監測工作。3、負責心理健康促進和意外傷害的危機干預研究。4、開展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的防治研究和指導工作。
結核病防治科:1、制定結核病預防控制方案,並組織實施和進行效果評價。2、開展結核病預防控制工作。3、負責結核病的疫情分析和預測預報。4、開展結核病的防治研究。5、開展結核病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工作。
疫情信息科:1、負責全市疾病預防控制和公共衛生信息網站的建設與管理。2、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各類信息的收集、翻譯、報告、傳遞。3、負責疫情管理、分析、預警。4、負責死因網路報告管理。5、負責辦公平台檔案的收發。
性病愛滋病防治科:1、負責制定全市性病、愛滋病預防控制方案,並組織實施和效果評價。2、開展性病、愛滋病的預防控制工作。3、負責性病、愛滋病的疫情分析和預測預報。4、負責性病、愛滋病疫情的調查處理。5、開展性病、愛滋病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工作。
公共衛生監測與評價科:1、參與地方食品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法規、規範、標準的制定。2、參與食品安全事故、公害病、飲水污染、職業中毒、放射事故等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3、開展食品、公共場所、化妝品、生活飲用水及涉水產品、保健用品的衛生學評價。4、對新、改、擴建項目的選址、設計及竣工驗收進行衛生學評價。5、開展公共衛生治理、除“四害”、改水改廁等愛國衛生的技術指導工作。6、制定全市學生常見病的預防控制方案。7、開展與人群健康有關的環境衛生危險因素監測和防治工作。8、負責學校衛生的監測工作。
健康體檢科:1、負責市直管單位部分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和健康監護。2、開展社會服務。
中心實驗室:1、負責理化分析檢驗和研究。2、開展健康相關產品理化檢驗工作。3、開展理化檢驗的社會服務。4、負責微生物檢驗和研究。5、開展健康相關產品微生物檢驗工作。6、開展微生物檢驗的社會服務。
應急辦公室:1、制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建立應急隊伍。2、組織、協調、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3、組建並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和預警系統。4、開展應急培訓、演練、宣傳。5、負責應急庫房管理。
營養與食品安全科:1、承擔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2、參與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3、組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相關技術方案。4、協助衛生行政部門對食品安全事故現場進行衛生處理和現場流行病學調查。5、參與食品安全有關標準的修訂。6、承擔營養監測和總膳食調查工作。7、負責全市營養與食品衛生相關業務培訓和技術指導。8、開展營養與食品安全相關研究工作。9、承擔上級交辦的有關食品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