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子華[莒縣道德模範]

張子華,男,35歲,中共黨員,莒縣城陽鎮東大街二街村民,計程車司機。因發現車內乘客為綁匪並成功用簡訊報警,將人質成功解救而受到表彰。

2005年,一名男子和一名兒童上了他的計程車。在路上,他從乘客的舉止和手機通話中意識到:自己車中搭乘的是一名綁匪,那個男孩被劫為人質!為了穩住綁匪,保證人質安全,他巧妙地同綁匪周旋,並伺機報案。他不顧個人安危,第一時間將“有綁架案,電廠北,車號0952”的手機簡訊傳給城西派出所,為該綁架案的成功告破和人質的安全解救,作出了積極貢獻。被表彰為“全縣社會治安見義勇為先進個人”;2006年度,被省委宣傳部、省綜治委、省公安廳、省見義勇為基金會表彰為“全省見義勇為先進分子”。去年被評為“日照市十大見義勇為模範”。今年被莒縣文明委授予“莒縣道德模範”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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