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子建[鄭州市鹽業公司原黨委書記]

張子建[鄭州市鹽業公司原黨委書記]

張子建,男,漢族,1959年出生。曾任河南省鄭州市鹽業公司黨委書記。2006年至2016年期間,張子建以逢年過節、住院治療、其母去世為由,先後收受禮金43.8萬元。2017年,張子建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並被移送司法機關。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曾任鄭州市鹽業公司黨委書記。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6年11月11日,據鄭州市紀委訊息,鄭州市鹽業公司(鹽業管理局)黨委書記、經理(局長)張子建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依法雙開

2017年2月8日,據鄭州市紀委訊息:經鄭州市紀委常委會、鄭州市監察局局長辦公會研究,並報市委常委會和市政府常務會議批准,決定給予鄭州市鹽業公司(鹽業局)黨委書記、經理(局長)張子建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經查,張子建在任職期間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超標準配備、使用辦公用房。違反組織紀律,在幹部選聘工作中違反有關規定為他人謀取利益。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違反民眾紀律,未按規定公開單位重大事項。違反工作紀律,失職瀆職。違反生活紀律,與婚外女性長期保持不正當兩性關係。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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