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士彥[清朝福建總督]

張士彥[清朝福建總督]
張士彥[清朝福建總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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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部覈上南昌府屬浮糧銀十二萬五千有奇、米十四萬九千有奇,上命悉蠲之。三年,朝璘疏言:“吉安舊食粵鹽,遠且阻,請改食淮鹽。”下所司從之。四年,以江西總督省入江南,解任。五年,授福建總督。六年,以老疾乞休。越十餘年,卒。

基本信息

生平經歷

張士彥,化貞中軍守備。太祖兵至,化貞走入關,士彥降。漢軍旗制定,隸正藍旗。天聰八年,與一屏同授三等甲喇章京。旋乞休。

子朝璘,襲職。崇德七年,授牛錄額真。從貝勒阿巴泰伐明,敗敵於膠州。八年,與國光同功,進二等甲喇章京。遷兵部理事官。順治二年,從豫親王多鐸下江南,克揚州、江陰,率兵戍蘇州,擊敗明將黃斐。四年,從恭順王孔有德等平湖南,破明將劉承胤於夕陽橋,克武岡;復破明將張先璧於黔陽,克沅州。六年,從討姜瓖,復與國光同功。考滿,遇恩詔,進一等阿思哈尼哈番,授正藍旗漢軍梅勒額真。十年,授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十三年,遷戶部侍郎。尋出為江西巡撫。江西當金聲桓亂後,民少田蕪,御史笪重光請蠲賦,下朝璘議。朝璘疏言:“田畝荒蕪,惟從容勸墾,則熟者恆熟,荒者不終荒。若急於徵賦,則始以荒為熟,漸至熟者仍荒,非足國恤民計也。南昌、瑞州二府新墾田四十餘頃,請三年後起科;未墾二千餘頃,請與豁除。”上允其請。十五年,加兵部尚書銜。十八年,擢江西總督。康熙二年,右布政使王庭疏請減南昌府屬浮糧,下朝璘議。朝璘疏言:“江西重賦,自陳友諒始,明世因之。前巡撫蔡士英請減袁、瑞二府賦額,未及南昌。南昌諸州縣,惟武寧為友諒鄉里,賦額循元、宋之舊。他六縣一州,請敕部核減。

史書記載

《清史稿》列傳十八

家族成員

祖父:張鳳儀

子女:《清史稿》說是兩個兒子,老大是朝珍、老二是朝磷,在《張氏家譜》中,張士彥是三個兒子,老大是朝璘、老二是朝瑞、老三是朝珍。史書和家譜的記載發生矛盾得信家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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