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張國華,瀘縣兆雅鎮鳳鳴村3社社長。 違紀事件2017年1月18日,張國華當選鳳鳴村3社社長。1月19日,張國華在兆雅鎮茂林居餐館舉辦宴席,宴請其親戚及部分社員,共收受管理對象禮金2100元,造成了不良影響。張國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退還違紀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