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簡歷
1986年7月—1988年10月,在雲南省霑益勞改農場(曲靖監獄)工作,幹警,從事管教、農業生產等工作。
1988年11月—1994年10月,在曲靖行署土地管理局工作,從事辦公室、土地行政執法監察等工作,任局黨支部委員。1993年6月晉升為副主任科員。
1994年11月—1997年3月,在曲靖行署調處行政區域邊界爭議暨行政勘界辦公室工作,從事調處曲靖地區範圍內縣與縣之間、跨省和跨地區之間多年遺留的山林、土地、礦產、水利等糾紛和勘定行政區域界線。任綜合事務科科長。
1997年4月—1998年11月,在陸良縣核桃村鄉掛職鍛鍊,任副鄉長。
1998年12月—2001年12月,在陸良縣馬街鎮掛職鍛鍊,任鎮黨委副書記,兼科協主席。
2002年1月—2003年2月,在曲靖市國土資源局工作。
2003年3月—2005年8月,在曲靖市國土資源局開發區分局工作,任副局長,2003年7月主持分局工作。2003年12月晉升為主任科員。
2005年9月至2006年11月,在曲靖市國土資源局工作,任曲靖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支隊副支隊長(正科)。
2006年12月至2009年12月,在曲靖市國土資源局工作,任政策法規科科長。
2009年10月至2011年10月,在曲靖市國土資源局工作,任曲靖市土地管理新機制試點工作辦公室主任。
2011年11月至2012年11月,在曲靖市國土資源局工作,任國土資源管理新機制辦公室主任。
2012年12月至今,在師宗縣國土資源局工作,任局黨組書記、局長。
學習簡歷
1972年9月—1983年7月,在陸良縣讀國小、國中和高中。
1983年9月—1986年7月,在曲靖地區農業學校讀中專,班長。
1983年9月—1991年6月,工作期間,參加全國高等教育法律專科自學考試,1991年大專畢業,取得法律專業大專文憑。
1997年5月—2000年6月,工作期間,參加全國成人高考,考入西南政法大學,讀本科(法學專業),2000年6月大學畢業,獲法學專業本科大學文憑。
獎勵情況
1986年7月,在“爭能手,創一流”活動中,被共青團曲靖地委授予“青年能手”稱號。
1995年11月,被中共曲靖地委、曲靖行署表彰為曲靖地區調處行政區域邊界爭議工作先進個人。
1998年2月,在陸良縣核桃村鄉任副鄉長期間,被陸良縣委表彰為優秀共產黨員。
1999年10月,被共青團陸良縣委、陸良縣教育局授予“陸良縣二級星星火炬獎章”。
1999年10月,在“蠶桑科技培訓及推廣項目”中,被曲靖市人民政府授予“九九年度曲靖市星火二等獎”。
2001年9月8日,被陸良縣委、縣政府表彰為成職教優秀工作者。
2002年度公務員年終考核為優秀公務員。
2003年11月經民主推薦參加了曲靖市公開選拔副縣級後備幹部考試,筆試成績名列市國土系統之首,納入後備幹部。
2007年4月,被中共曲靖市委、市人民政府表彰為全市國土資源管理先進工作者。
2007年6月,被曲靖市國土資源局黨組表彰為優秀共產黨員。
2008年4月,被曲靖市人民政府表彰為承辦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先進工作者。
2009年2月,被曲靖市人民政府表彰為承辦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先進工作者。
2011年2月被市人民政府表彰為“十一五”期間國土資源管理先進個人。
2011年7月被市國土資源局黨組表彰為優秀共產黨員。
2012年2月被雲南省國土資源廳表彰為全省國土資源管理系統推進依法行政先進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