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歷
1990年07月——1996年12月,畢業於湖北大學中文系新聞專業,進入湖北日報社,擔任《楚天周末》文化記者、編輯;
1997年01月——2001年07月,楚天都市報廣告部主任;
2001年08月——2004年07月,湖北日報報業集團楚天廣告總公司總經理;
2004年08月——2007年05月,湖北日報報業集團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兼楚天廣告總公司總經理;
2007年06月——2011年10月,湖北日報傳媒集團黨委委員、副總編輯兼楚天都市報總編輯;
2011年11月——2014年03月,湖北日報傳媒集團(湖北日報社)黨委委員、總經理;
2014年03月31日下午——被湖北省紀委帶走協助調查;
2014年10月——經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紀委對其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決定給予其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社會兼職
湖北省青聯副主席,湖北省電影家協會副主席,全國青聯委員。
人物成就
曾獲得中宣部“四個一批”人才,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全國新聞出版行業領軍人物”,湖北省勞動模範,全國“五·一”勞動獎章、湖北省“五·四”青年獎章獲得者,湖北省直機關首屆十大傑出青年,連續四年有七件作品獲得中國新聞獎。
人物事件
立案調查
2014年3月31日,湖北省紀委省監察廳對張勤耘違紀問題立案調查。
經查,張勤耘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廣告代理、住房分配、幹部任用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違反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規定,接受禮金。
2014年6月30日,湖北省紀委省監察廳將其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
立案審查
2014年10月,經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紀委對湖北日報傳媒集團原黨委委員、總經理張勤耘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張勤耘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
張勤耘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其中受賄問題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經湖北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湖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張勤耘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