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歷任吉林市委政法委副書記(正縣級)、吉林市政協副秘書長、吉林市科協副主席。
違紀被查
2016年8月6日,據吉林省紀委網站訊息,經吉林市委批准,吉林市科協副主席張俊利(正縣級)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2016年9月18日綜合報導 據吉林省紀委網站14日訊息,日前,經吉林市委批准,吉林市紀委對吉林市科協原副主席張俊利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張俊利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造成不良影響;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要和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張俊利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相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張俊利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