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視治療手術

弱視治療手術

弱視一般分為輕度弱視,中度弱視,重度弱視。 1.斜視性弱視:患者有斜視或曾有過斜視,同時伴有弱視,但無眼底異常。 5.屈光不正性弱視:多為雙側性,發生在沒有戴過矯正眼鏡的高度屈光不正患者。

弱視的定義

凡眼部無器質性病變、矯正視力低於0.9者稱為弱視。弱視是眼科臨床常見的兒童眼病,是嬰幼兒時期,由於各種原因如知覺、運動、傳導及視中樞等原因未能接受適宜的視刺激,使視覺發育受到影響而發生的視覺功能減退的狀態,主要表現為視力低下及雙眼單視功能障礙。在我國,弱視發病率約為2—4%,多為單眼,亦可雙眼。

弱視弱視

弱視的臨床類型

弱視一般分為輕度弱視,中度弱視,重度弱視。多發生在兒童時期,對兒童的視力發育有極大的影響。所以在寶寶幼兒時期,一定要注意兒童的視力發育,對於視力發育不良的兒童,一定要做到早發現,早治療才行

弱視即使配戴眼鏡,視力也無法矯正到正常程度,視覺的大部分仍然是黑暗的,因此醫學上將弱視定義為“視力殘障”,如果不能及時、有效治療,則會造成終身“視力殘障”甚至完全失明。而弱視對於兒童身心的危害,更不容忽視。因為視力低、注意力難以集中,不僅誘發多動症,而且必然影響到工作生活。

弱視按照病因可分為:斜視性弱視;屈光參差性弱視;形覺剝奪性弱視;屈光不正性弱視;先天性弱視
1.斜視性弱視:患者有斜視或曾有過斜視,同時伴有弱視,但無眼底異常。目前認為這是國為斜視引起復視和視覺紊亂使患者感到極度不適,大腦視皮質主動抑制由斜眼黃斑傳入的視覺衝動,該眼黃斑部功能長期被抑制,形成了弱視。這種弱視是斜視的後果,是繼發的、功能的,因而是可逆的,預後是好的。但偶有少數原發性者即使在積極治療下視功能改善也不顯著。
2.屈光參差性弱視:由於兩眼黃斑部所形成的物象清晰度不等,即使屈光不正得到矯正,屈光參差所造成的物象大小仍然不等,致使雙眼物象不易或不能融合為一,視皮質中樞只能抑制屈光不正較大眼睛的物象,日久遂發性弱視,這類弱視也是功能性的,因而可逆的。
3.形覺剝奪性弱視:在嬰幼兒期,由於角膜混濁、先天性白內障、或上瞼下垂遮擋瞳孔,致使光線刺激不能充分進入眼球,剝奪了黃斑部接受正常光刺激的機會,產生功能性障礙發生弱視。
4.先天性弱視:發病機理目前尚不十分清楚。VonNoorden推測新生兒常有視網膜或視路出血,可能影響視功能的正常發育。有些先天性弱視繼發於眼球震顫。
5.屈光不正性弱視:多為雙側性,發生在沒有戴過矯正眼鏡的高度屈光不正患者。雙眼視力相等或相近。屈光不正性弱視多見於遠視性屈光不正者。這種弱視因雙眼視力相差不多,沒有雙眼物象融合障礙,故不引起黃斑部功能抑制,所以配戴合適的矯正眼鏡後,視力自能逐漸提高,無需特殊治療,但為時較長。

弱視根據病因分類為
(1)斜視性弱視
(2)屈光不正性弱視;
(3)屈光參差性弱視;
(4)形覺剝奪性弱視;
(5)先天性弱視。
弱視治療的關鍵在於早期發現、早期治療

弱視的治療

 海丁格刷+理療,是目前臨床上有效治療弱視的方法.針對不同弱視有不同的療法.徹底攻克“弱視”

海丁格刷加理療治療弱視海丁格刷加理療治療弱視

 弱視的治療方法很多,必須在專科醫生的指導下對應選擇,但是,前提條件是必須進行相應的檢查及檢影驗光,應根據弱視的性質及病人的具體情況選擇最適當的治療方法.並具體有以下幾種治療方法.

1.矯正屈光不正:使物體在視網膜上清晰成像是治療弱視的關鍵第一步。配鏡前必須用阿托品散瞳驗光,取得準確的驗光度數後,再予以合理的治療性配鏡。每隔六個月復驗一次。
2.紅光閃爍訓練:採用波長為630納米紅光,針對刺激眼底黃斑中心區域細胞。該區域為眼底最敏感區,通過刺激可加速細胞生長,提高孩子視力。
3.光刷訓練:進一步刺激黃斑部位,尤其對旁中心注視效果明顯。
4.光柵訓練:採用電腦多媒體形式,對視功能進行精細目力訓練,逐步提高孩子視力和視功能。
5.超聲治療:利用弱視超聲治療儀,改善眼部局部血液供應,緩解視力疲勞,可控制青少年近視發展,加快弱視治癒時間。
6.後像療法:利用虛擬場景,將弱視治療與電腦動畫融為一體,可使眼底黃斑區的抑制得到不同程度的消除而使視力提高,糾正偏心固視、提高視力。
針對各種類型的小兒弱視,臨床上治療弱視分為:光學藥物壓抑療法、海丁格刷+理療特色療法、紅光+後像療法等等,多種特色療法全方位徹底攻克“弱視”問題,還弱視患者清晰“視界”。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