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試年份
明弘治十五年(1502年),壬戌科。
科選流程
任命考官
弘治十五年二月己酉(1502年3月14日),明孝宗朱佑樘命吳寬、劉機為會試考試官。
吳寬,時任吏部左侍郎兼翰林院學士;
劉機,時任翰林院侍讀學士。
會試中式
弘治十五年二月戊辰(1502年4月2日),禮部會試取中式舉人魯鋒等三百名。
殿試策問
弘治十五年三月丁亥(1502年4月21日),上御奉天殿,策會試中式舉人魯鐸等二百九十九人,制曰:朕膺天命、承祖宗列聖之統一,以臨天下,於茲十有五年,夙夜兢兢,思弘化理,非法諸古而不可然。嘗考之前代繼統之君,守成稱賢莫盛於夏之啟、商之中宗高宗、周之成康、之數君者,治績之美具在方策,果何道以致之。近世儒者之論,謂聖王以求任輔相為先,又謂君之聖者以辨君子與小人,數君之致治也,其亦有藉於是耶。且輔相之賢否、君子小人之情狀,未易知也。茲欲簡賢為輔,用君子不惑於小人,將安所據耶,天下之務固非一端,以今日之所急者言之,若禮樂教化、若選才課績,征賦之法,兵刑之令,皆斟酌於古然行之,既久不能無弊焉。袪其弊而救之,欲化行政舉如祖宗創製之初,比隆前代何施何為而得其道邪。諸生績學明經,通於古今之宜,其具實以對,毋隱言毋泛論,朕將采而行之。
殿試閱卷
弘治十五年三月丁亥(1502年4月21日),命少傅兼太子太傅戶部尚書謹身殿大學士劉健、太子少保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李東陽、太子少保兵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謝遷、少傅兼太子太傅吏部尚書馬文升、戶部尚書侶鍾、兵部左侍郎熊翀、太子太保刑部尚書閔圭、工部尚書魯鑒、都察院右都御史戴珊、通政司通政使沈祿、大理寺卿楊守隨、翰林院侍讀學士武衛張苪,充殿試讀卷官。
讀卷官職務明細表:
序號 | 姓名 | 時任職務 |
1 | 劉徤 | 少傅兼太子太傅、戶部尚書、謹身殿大學士 |
2 | 李東陽 | 太子少保、禮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 |
3 | 謝遷 | 太子少保、兵部尚書、東閣大學士 |
4 | 馬文升 | 少傅兼太子太傅、吏部尚書 |
5 | 侶鍾 | 戶部尚書 |
6 | 熊翀 | 兵部左侍郎 |
7 | 閔圭 | 太子太保、刑部尚書 |
8 | 魯鑒 | 工部尚書 |
9 | 戴珊 | 都察院右都御史 |
10 | 沈祿 | 通政司通政使 |
11 | 楊守隨 | 大理寺卿 |
12 | 張苪 | 翰林院侍讀學士、武衛 |
進士及第
弘治十五年三月庚寅(1502年4月24日),皇上御奉天殿,賜康海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文武群臣行慶賀禮。
金榜第一甲(三名):
狀元 | 榜眼 | 探花 |
康海 | 孫清 | 李廷相 |
弘治十五年三月辛卯(1502年4月25日),賜進士恩榮宴於禮部,命太師英國公張懋主宴。
弘治十五年三月癸巳(1502年4月27日), 賜狀元康海朝服冠帶,賜諸進士寶鈔。
弘治十五年三月甲午(1502年4月28日),狀元康海率諸進士上表謝恩。
弘治十五年三月乙未(1502年4月29日),狀元康海率諸進士,詣先師孔子廟,行釋菜禮。
入仕授官
弘治十五年三月丙申(1502年4月30日),授第一甲進士康海為翰林院修撰,孫清、李廷相為編修,第二甲胡煜等九十五人、第三甲卞思敏等一百二人,分撥各衙門辦事。
遴選吉士
弘治十五年三月戊戌(1502年5月2日),改進士胡煜等二十一人為翰林院庶吉士,並修撰康海、編修孫清、李廷相俱本院讀書。命翰林學士梁儲、生王教之,給酒食器具如例。
庶吉士
胡煜 | 魯鐸 | 薛金 | 溫仁和 | 李時 | 滕霄 |
吉時 | 趙永 | 李貫 | 畢濟川 | 何瑭 | 張禬 |
李元吉 | 周禎 | 王廷相 | 顧燁 | 潘希 | 曾盛 |
端明 | 朱襄 | 王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