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
德韶爾其人及著作
德韶爾(Friedrich DesSauer,1881~1963)是20世紀上半葉德國最有影響的技術哲學家。從《技術文化》(1908)、《技術哲學》(1927)到《關於技術的爭論》(1956)等一系列有關技術思想的論著,體現了他對人類技術創造偉績的背後奧秘進行形上學探尋的不懈努力。這位開發了一種x射線治療技術的發明家,在法蘭克福大學獲得套用物理學博士學位、留校任教並創辦了生物物理研究所之後不久,出乎意料地著述了《技術哲學》一書。不料該書關於技術的觀點卻引起人們的批評和爭議。1953年,德韶爾結束了因公開對抗希特勒而被迫逃往國外的20年流亡生活,回到德國任普朗克生物物理研究所所長。不久,他又一次令人意外地發表了《關於技術的爭論》,回答了《技術哲學》出版30年來有關的批評意見和爭議,對自己關於技術本質的基本觀點進行了辯護。這部著作對康德三大批判關於科學、道德和藝術三個王國的思想做了看似模仿,實則頗具新意的引伸,提出了著名的“第四王國論”即技術王國思想,回答了技術發明是如何可能的問題,重申技術發明的本質,在於對預先存在於自然界的技術可能性的發現。
德韶爾的技術哲學思想產生了廣泛的國際影響,也引起了人們的諸多爭議,但由於其德文著作至今未能譯為其它文字,所以在德語文化圈以外的相關介紹和評論大都是片斷性的。德國當代技術哲學家胡寧(Alois Huning)在《技術的沉思》中評介德韶爾的《關於技術的爭論》時,因其技術發明活動、生物物理研究、技術哲學探索和政治活動的多重身份與閱歷,稱德韶爾是物理學家、工程師、哲學家和政治家,是一位多才多藝的人物。德韶爾的技術哲學形態,因其工程技術的背景,被德國當代技術哲學家拉普(Friedrich Rapp)和美國當代技術哲學家米切姆(Carl Mitcham)歸為工程科學傳統的技術哲學;同時,又因其具有理性批判的形上學思辨色彩,被法國學者戈菲(Jean-Yves Goffi)和德籍華人學者李文潮分別稱為形上學理念變為現實的技術本體論和理性主義的技術哲學代表。
哲學思想
德韶爾對“技術”的辨析
德韶爾從詞源上對“技術”一詞進行過考察。在西方對技術現象首先進行哲學思考的是蘇格拉底。德韶爾把蘇格拉底關於“Techne”的思想概括為六項規定:第一,技術操作知識先於事實。沒有先於原始科學的自然認識的基本規則就沒有技術。知識規則層次越高,技術創造實現的可能性越大。第二,所有技術對象源於人的目的,最終的結果是完全清楚的。第三,技術產品的形象以精神為樣板,源於創造對象的理念。第四,產品的創作以知識為前提。第五,技術創作不是任意的或意外的,而是知識尺度的實現。第六,目標的完附有價值。
值得注意的是,德韶爾對蘇格拉底關於“Techne”的哲學思辨,做了意味深長的解讀。蘇格拉底的哲學以善的追求為目的,正是從對善的追求出發,蘇格拉底試圖回到經驗世界中,從周圍的生活中尋找關於“Techne”的答案。作為一個手工工匠的兒子,蘇格拉底力求從手工工作——當時的“技術”職業中尋找答案。他首先區分了技術的使用價值與經濟中的交換價值,這是我們今天討論價值的基礎。進而把技術與價值和善聯繫起來,分析了技能與知識的關係。技能作為以知識為基礎的才能,是以善為目的的技術操作與使用。學習技術即獲得技能被解釋為獲得知識,獲得知識即獲得善。反過來同樣成立,善即知識。因此蘇格拉底認為操作和使用技術是與善相關聯的,也就是說技術與倫理相關。德韶爾總結到,如果不考慮蘇格拉底的真正意圖是什麼,他關於手工技藝的認識——他的Techne,在很大程度上已經指出了今天一些學者關於技術的論點。概言之,技術以知識為基礎,以目的為導向,以理念為樣板,經過加工而完成。被製造好的技術對象要發揮功能、完成目的,也必須以知識為基礎;因為目的是善,因而技術是有價值的。我們從德韶爾的解讀中看到,蘇格拉底哲學追求的目的是善,技術只是在達到目的的途中提及的,嚴格地講蘇格拉底本來並沒有專門討論技術的意向,然而他卻在事實上得出了值得稱奇的觀點。
王飛博士指出,通過剖析蘇格拉底的技術思想,德韶爾試圖說明自己對技術的理解。他對技術的界定是:“技術是通過目的性導向以及對自然物的加工而出現的理念的現實存在”[4]。德韶爾所考察的技術在作為“源於理念的現實存在”這一點上與柏拉圖是相同的。但是,他所講的“技術”不是蘇格拉底的“Techne”意義上的技術,不是技巧或經驗意義上的技術。他所指的技術是作為歷史力量的技術,或者說指的是技術的客觀形式,技術對象,操作方法等。技術客體一旦被發明者和生產者製造出來就能以客觀形式保留下來,長久地發揮作用。他認為蘇格拉底講的騎馬、砌牆、釣魚等技能具有很強的個人能力的特徵,它們源於經驗,經過練習而得到,是口傳身授的知識和技能。它隨著個人的死亡而消逝。他以火車為例進行說明:火車作為一種技術設備,火車的操縱作為客觀的操縱程式,便是自己所闡釋意義上的技術,而火車駕駛員的技巧、經驗才是蘇格拉底意義上的“Techne”。當然他還強調他講的技術並不是機器或單個技術,而是技術的整體概念。他做這樣的比較只是為了表明他所談到的技術區別於蘇格拉底的技能意義上的技術。
接著,德韶爾論述了技術本體源於理念的觀點,認為理念是加工製造的前提,強調了技術的歷史特徵。他認為技術客體不是源於真正的存在,而是源於相對於現實感官世界的可能存在。技術作為一種歷史現象出現在一定的時空點上,像具有歷史特徵的許多社會形態一樣,產生,成長,變化,在製造目的的不斷完善中保存下來,並以一種獨特的力量介入人類社會並發生作用,改變地球的面貌。
除了從歷史的角度對技術客體進行考察外,德韶爾還闡明了技術客體的特點。第一、以自然規律為基礎,技術物品是通過貫徹自然規律服務於它的目的的,它必須遵循自然規律。第二、目的性特徵。在技術客體中,自然規律的因果進程是被控制的,是按照目標完成的,具有目的特徵或受目的論控制。技術客體的目的來自創造者(人)。人的要求、願望為技術的製造和使用提供了目標。第三、人手的加工。它直接或間接地經過人手加工而成。在此三者之中,目的性是首要的,也是技術活動區別於自然科學研究的最重要特徵。沒有目的性這一基本特徵就沒有技術。把這些特徵同前述蘇格拉底的六個規定加以比較,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出德韶爾在吸收蘇格拉底思想的基礎上有所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