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斯1610年或1611年加入哈勒姆聖路加公會。當他作為畫家開始獨立創作時,正逢荷蘭人民革命鬥爭獲得勝利之初,荷蘭共和國處於蓬勃向上繁榮以展時期。哈爾斯早期與盛期的作品中充分表現了荷蘭市民健康、愉快、充滿生命力的形象,反映出革命勝利後荷蘭人民朝氣蓬勃的精神風貌。
從二十年代到三十年代,他廣泛地描繪了荷蘭各階層、不同年齡的人物,如軍官、市民、音樂師、酒徒、少女、孩子等,代表作品有《微笑的騎士》、《》、《吉卜賽女郎》、《揚克·蘭普和他的情人》等。畫家喜歡選取半身近景的構圖,刻畫人物時,特別注意面部表情,善於表現人物的性格特徵和心理狀態,畫面生動活潑,不矯揉造作,畫中的人物仿佛正無拘無束地自由活動著。雖然多為單人半身肖像,卻常常使人聯想到畫面之外還有其他人物,構成一個情節,洋溢著濃郁的生活氣息。有如一幅風俗畫。
《彈曼陀林的小丑》描繪了一位滑稽演員的形象,他歪戴便帽,手捧曼陀林,熱情洋溢地演奏著,他那斜睨的眼神透露出幽默機智,隨著樂聲韻律面擺動的身軀仿佛更顯示了內心的歡樂。這科熱烈的情緒對讀者產生了極大感染力。
這時期在荷蘭盛行團體肖像畫,因此,除了單幅肖像之外,哈爾斯創作了一系列團體肖像畫,如《聖喬治市民警衛隊官員之宴會》、《聖亞德里安射擊手連軍官的宴會》等。畫面上人物情緒高昂,氣氛熱烈活躍,充滿荷蘭人自信、自豪的時代氣息。
但是團體肖像畫的訂件者往往要求畫家對每個人都給以平等的表現機會,這使畫家不能安排中心人物和一定情節來統一畫面與構圖,由此不能不造成某種缺憾。哈爾斯儘量將人物安排得錯落有致,突破了傳統的呆板、平整的布局,努力營造出一種極其熱烈的氣氛,仍然貼切地體現了哈爾斯肖像畫的風格。這時期,哈爾斯創作的肖像畫中充滿一種樂觀向上的情緒,在繪畫上技巧上也別具一格,運用流暢奔放、揮灑自如的大筆觸表現了豪爽自信、形神兼備、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這是哈爾斯肖像畫的突出特點,構成哈爾斯偉大不朽的肖像畫藝術的獨特風格。
他晚年作品《哈勒姆養老院的女管事們》、《一個戴寬邊帽的男子》等多取古典構圖的正面形象,畫面上流露出一種憂鬱的情緒,比早期作品凝重而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