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弗蘭克福特
Lew Frankfort)奢侈品零售商Coach Inc.(COH)CEO
由雷·弗蘭克福特帶領的Coach是華爾街的奇蹟,它曾經是一個遭遇危機的老品牌,2001年從莎莉集團(SaraLee)完全獨立後,銷售額從5億美元上升到26億美元,增長超過4倍。2003年以後,Coach毛利率突破70%,每年獲利從6400萬美元暴增至5億美元左右,近幾年來已經超過LVMH、Tiffany、歷峰集團(RichemontGroup)等,高居全球奢侈品獲利之首。
說說伊恩·班克斯的《捕鼠器》。<?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捕鼠器》是英國作家班克斯的處女作、成名作,也是他第一部在內地譯成中文的小說。關於伊恩·班克斯,以前所知甚少。只能從中譯本中得知,此人生於1954年的蘇格蘭,青年時期在倫敦住過一段,現在又回到了蘇格蘭。寫小說前當過清潔工,1984年《捕鼠器》發表後,他成為職業小說家,作品分科幻與非科幻小說兩大類。《捕鼠器》算後一類里的經典,被媒體選為20世紀英倫小說的“百佳”之一。班克斯講故事的能力也被人拿來和狄更斯,以及另一位當紅嚴肅作家伊恩·麥克尤恩相媲美。
整部小說是一個叫弗蘭克的少年的自述。弗蘭克與父親住在一個小島上。弗蘭克好像還沒有戶口,遇到外人在場,就叫父親“叔叔”。母親已出走好多年了,中間曾回來生了個私生子,之後又離開,從此杳無音訊。而弗蘭克和父親在母親回來那段時間分別遭遇不幸,落下了殘疾。弗蘭克有個同父異母的哥哥埃里克,原先學醫,後來因為失戀精神失常了,最近好像逃出了瘋人院。弗蘭克討厭和歧視女人,他整天帶著彈弓、炸藥,忙於在海灘、擱樓或島上的某處巡視,弄死昆蟲和野生的小動物,切下它們的腦袋,玩自己發明的祭祀或占卜儀式。
弗蘭克只有兩個的朋友:哥哥埃里克和鎮上的侏儒傑米。這兩個人都不知道弗蘭克的秘密:他已經弄死過三個人。第一個是堂兄布萊思,因為老受欺負,有一天弗蘭克弄了條毒蛇放進了堂兄的假腿;第二個被害者是同母異父的弟弟,也是母親在外面的私生子保羅——因為覺得保羅的出生與自己的不幸有關,他慫恿弟弟用木棒去敲響了一顆二戰時遺留下來的炸彈;表妹埃斯梅拉達是第三個,弗蘭克殺她的理由是因為要在受害者中保持性別數量的平衡,於是他把表妹綁在一隻巨大的風箏上,讓表妹飛上了天(比張東健放張柏芝那個要狠)……三次謀殺弗蘭克都靠裝傻矇混過關。但他特別怕被哥哥埃里克發現後埃里克不再理他。
埃里克在逃亡中隔一兩天給弗蘭克打次電話,能感到他離家正越來越近。一天夜裡,弗蘭克潛入父親從不讓他進入的書房,看到了酒精瓶泡著的自己在小時事故中失去的生殖器,還翻出了一盒雄性激素!狂怒中他衝進父親的臥室質問父親是怎么回事?父親告訴他,那只是一個實驗……這時他們發現埃里克回來了,他想去點燃地窖里的炸藥,弗蘭克衝出去制止,埃里克看到他突然變得很困惑,丟下火把跑了。大難不死,父親終於告訴了弗蘭克真相:童年的意外使她的器官受到一定毀壞,為了騙她,父親只好給她吃雄性激素,告訴她自己是個男的,她的真名其實叫弗朗西絲……
伊恩·班克斯在《捕鼠器》里講了一個心理扭曲的故事。是用一個看似常態的口吻,通過講述主人公自身以及身邊的非常態故事與行為,來“掩蓋”(實質上是慢慢揭開、呈現)主人公及其家人內心扭曲的殘忍故事。整部小說,你看不到什麼同情、憐憫,只能讀到“我”(弗蘭克/弗朗西絲)那種似真似幻的酷斃了的“原生態”口吻。但你不能譴責班克斯本人殘忍,因為通過他的故事,我們已經漸漸知道這是一個情節痛苦、黑暗到了無可救藥的故事。
只不過這個殘酷之極的故事,他是通過主人公那種有問題的“酷”口吻來講述的,這也是這本小說在敘事上高明的地方。
《捕鼠器》的寫法是機智的,有一點像“戲中戲”電影。小說在最後兩章才揭開故事謎底的安排,也很有些像電影編劇們慣用的手法。淺俗是有一點,但效果強烈,管用。小說的名字也有一點暗示和隱喻的味道:“捕鼠器”本來是主人公用一個舊鐘面製作的占卜遊戲的工具,但這個工具是通過給黃蜂各種不同的死法來向主人公“預示”吉凶的。遊戲與殘殺,這兩者的結合確實有些詭異。再加上弗蘭克(弗朗西絲)除了給黃蜂在鐘面上安排不同的死法,還在小島上命名不同的捕殺或神秘儀式地盤,就像譯者在序言裡所說的,弗把小島其實也變成了一個大的“捕鼠器”……
讀《捕鼠器》,讓我有一點聯想到當年讀《喧譁與騷動》“1928年4月7日”(班吉的自述)一章的感受。兩者都是藉助智力有問題的主人公細緻的敘述來呈現故事,都有著一種無微不至的觀察和延展聯想的能力。我差一點就把班克斯當成“英國的福克納”了。不過福克納不會藉助一個像“弗蘭克”那樣的大腦來發有關“人類與世界”、“善與惡”這類抽象話題的思辯性議論。這類很笨的議論從後半部開始多起來,雖然在書中還不至於淪為徹底的說教,但多少還是有一點生硬。問題不在於弗蘭克(弗朗西絲)議論什麼,而在於腦子有問題的人不會用那樣一種帶有完整邏輯性的思辯式思維,去考慮和議論問題——這樣一來,作者前半部書費力所塑造起來的弗蘭克的“非常態”造型,必然會受到一些消解——在普通著述中這可能不算什麼,但放到名著序列里,就是低級錯誤了。
小說結尾雖然收得不錯。但無論是結局處的緊張、還有故事謎底最後的揭開,戲劇性似乎有些過強了,明顯帶有構思的刻意,而是生活邏輯的自然呈現。這一點如果拿《喧譁與騷動》作比,似乎又很明顯了。後者因為有最後全知全能視角的對迪爾西為章節主角的描寫,便有了如大河般表面波瀾不興、實則暗潮湧動的雄渾,相比之下,《捕鼠器》則顯得過於銳利和功利了。當然,我這不是在否定班克斯的傑作,而是在對比中覺得,《捕鼠器》和其它二戰後出現的傑作(如《洛麗塔》、《收藏家》、《百年孤獨》),有著同樣的“通病”(或者也可以叫“美學傾斜”)——那就是小說作者創造上的強力意圖,往往會壓倒生活的邏輯對故事生長本身的控制。我不想斷言這種強力意圖過於突顯給小說所帶來的好壞,但總覺得這樣一來,小說的那部分天然氣質會差許多。想想最會構置故事的福樓拜是怎么安排《包法利夫人》的,或者莫泊桑安排《一生》、托翁安排《安娜·卡列尼娜》、毛姆安排《人性的枷鎖》、馬丁·杜·加爾安排《蒂博一家》……凡此種種,或許能搞清為什麼一些很好的當代小說有時會給人“半部名著”的感覺了。這時也就襯出塞林格的能耐了,他的《麥田裡的守望者》,還真就是個意外。
當然這裡還只是說外國小說中的傑作。至於本土當代小說,能刻意到你覺得還不錯,也就很不容易了。這大概又要牽涉到不少額外的原因和細節,以後再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