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年經歷
弗朗西斯科·安東尼奧·平托·伊·迪亞斯·德·拉·普恩特,1785年7月23日出生於西班牙帝國智利都督轄區的聖地亞哥(今智利聖地亞哥),他是葡萄牙移民後裔,平托早年在聖費利佩大學學習法律,1808年他從大學畢業並獲得律師資格,後從事商業活動,在拉塞雷納經營礦山,並在殖民地的國王兵團服兵役。
軍旅生涯
1810年智利獨立運動爆發後,平托加入了支持智利獨立、反抗西班牙殖民統治的愛國軍,之後他被任命為外交使團團長,出訪英國等歐洲國家,以爭取歐洲各國對智利獨立運動的支持, 1814年10月蘭卡瓜戰役後,智利重新被西班牙占領,之後平托前往拉普拉塔聯合省(今阿根廷),會晤了掌握實權的曼努埃爾·貝爾格拉諾將軍,隨後參與組建了安第斯軍, 還參加了解放上秘魯的軍事行動,1820年平托返回智利,同年他獲得上校軍銜, 後跟隨何塞·弗朗西斯科·德·聖馬丁·馬托拉斯參加解放秘魯的軍事行動,1824年獲得準將軍銜, 1824年7月12日~1825年2月22日任政府和外交部長,1824年10月2日~1825年2月22日擔任戰爭部長, 1825年被任命為科金博省最高行政長官。
總統生涯
1827年1月25日,阿古斯丁·埃伊薩吉雷·阿雷查瓦拉辭去總統職務,拉蒙·弗萊雷·塞拉諾接任總統,平托當選為副總統,當年5月8日,由於拉蒙·弗萊雷·塞拉諾總統辭職,平托接任總統職務,平托擔任總統期間,支持聯邦制,主持制定了1828年憲法,該憲法代表自由派人士的利益,規定總統由選舉人團間接選舉產生,任期5年,不得連選連任,副總統在總統無法履職時接替總統職權。司法權屬於最高法院,部長由總統任免,立法權至高無上,由參、眾兩院組成的議會行使,議會休會期間由常任委員會行使權力; 參議員每省選兩名,任期4年,眾議員由直接選舉產生,每15000人選一名,任期2年。議會有權編制預算,規定公務人員的薪水,決定軍人的晉升和任命最高法院法官,當沒有一個總統候選人在選舉人團投票中獲得絕對多數時,議會可以決定總統的人選,同時憲法還廢除了長子繼承制。
平托擔任總統期間,正直在英國生活多年的委內瑞拉著名作家安德烈斯·貝略渴望返回拉丁美洲生活之時,於是,平托總統對貝略發出了邀請,邀請他前往智利定居,還決定向貝略和他的家人提供前往智利的一切費用,並許諾讓貝略擔任重要職務,1829年6月25日,貝略一家乘坐英國輪船“希臘人號”抵達瓦爾帕萊索港時,受到智利政府的熱烈接待,平托總統親自前往港口迎接。
1829年5月~6月,智利先後舉行了總統和議會選舉,自由派在兩次選舉中均取得勝利,平托再次當選為總統,但在選舉副總統時遇到了困難,自由派和保守派均未獲得絕對多數選票,保守派人士何塞·華金·普列托·比亞爾在選舉中得票居第二位,但副總統職位卻給了得票居第三位的自由派人士華金·比庫尼亞,這引發了保守派的不滿,該事件成為引發1829年~1830年內戰的導火線,1829年11月2日,平托因健康原因辭去總統職務。
辭職之後
1831年保守黨政府上台後,平托在保守黨政府擔任軍事顧問,1841年他再次參加總統選舉,但負於保守黨人曼努埃爾·布爾內斯·普列托,平托1843年作為拉塞雷納省代表當選為眾議員, 1843年3月22日~1845年6月2日任眾議院議長,1846年當選為參議員,1847年7月5日~1849年9月13日擔任參議院議長, 1849年平托加入智利自由黨,1851年6月11日~1852年6月2日任參議院副議長,1855年他再次當選為參議員, 1858年7月18日在聖地亞哥逝世。
家庭成員
平托1817年在阿根廷同路易莎·加蒙迪亞·阿魯拉爾德結婚,兩人共有5個子女,分別是:阿尼瓦爾·平托·加蒙迪亞(兒子,1825年~1884年,他在1876年~1881年擔任智利總統)、恩里奎塔·平托·加蒙迪亞(女兒,1817年~1904年,她是智利總統曼努埃爾·布爾內斯·普列托的妻子)、路易莎·平托·加蒙迪亞(女兒,智利總統塞瓦斯蒂安·皮涅拉的曾祖母)、華金·阿尼瓦爾·平托·加蒙迪亞(兒子)和德爾芬娜·平托·加蒙迪亞(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