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因

生近果、正果之因,稱為生因;引遠果、殘果之因,稱為引因。 就外種而言,生芽莖等,稱為生因;引枯死的草木等,稱為引因。 此乃未潤之七支去‘生’、‘老死’果猶遠,能引遠果,故稱為引因。

佛學專有名詞
生因’之對稱。生近果、正果之因,稱為生因;引遠果、殘果之因,稱為引因。《成唯識論》卷二雲(大正31·9a)此種勢力生近正果名曰生因。引遠殘果令不頓絕即名引因。’就內種而言,以現在的種子生現在身,稱為生因;引其他枯喪屍骸等,稱為引因。就外種而言,生芽莖等,稱為生因;引枯死的草木等,稱為引因。屍骸及枯草等,均無內、外種,或生於他界,或種經久已滅,而由於生因的勢分力故,仍引它存在。就意義而言,生因之種稱為引因,並非二因各有別體。
十二有支中,能引支、所引支都是引因。能生支為生因。即由‘無明’到‘受’的七支是引因;‘愛’、‘取’、‘有’三支是生因。此乃未潤之七支去‘生’、‘老死’果猶遠,能引遠果,故稱為引因。能潤的‘愛’、‘取’二支與所潤的‘有’支去‘生’、‘老死’之果近,能生近果,故稱為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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