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施工特種作業包括:
(一)建築電工;
(二)建築起重信號司索工;
(三)建築起重機械司機;
(四)建築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
(五)高處作業吊籃安裝拆卸工;
(六)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認定的其他特種作業。
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的監督管理工作。
申請從事建築施工特種作業的人員,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年滿18周歲且符合相關工種規定的年齡要求;
(二)經醫院體檢合格且無妨礙從事相應特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國中及以上學歷;
(四)符合相應特種作業需要的其他條件。
符合本規定第八條規定的人員應當向本人戶籍所在地或者從業所在地考核發證機關提出申請,並提交相關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