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性質

建築性質

根據建築的性質分為,建築的使用性質、建築的結構性質。其中建築的使用性質包括民用建築、工業建築和農業建築。

根據建築物的使用性質,可將建築物分為:

一、 民用建築

名稱 高層民用建築 單、多層民用建築
一類 二類
住宅建築 建築高度大於54m的住宅建築 建築高度大於27m,但不大於54m的住宅建築 建築高度不大於27m的住宅建築
公共建築 (1)建築高度大於50m的公共建築。 除一類高層公共建築之外的其他高層民用建築 (1)建築高度大於24m的單層公共建築。
(2)24m以上每層面積大於1000m2的商店
(3)醫療建築、重要公共建築。 (2)建築高度不大於24m的其他民用建築。
(4)省級及以上的廣播電視廳。
(5)藏書超過100萬冊的圖書館、書庫。

二、 工業建築:工業建築是指工業廠房、倉庫等。

三、農業建築:農業建築是指種子庫、拖拉機站、飼養牲畜用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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