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項目

建築工程項目

建設工程項目(construction project),為完成依法立項的新建、改建、擴建的各類工程(土木工程、建築工程及安裝工程等)而進行的、有起止日期的、達到規定要求的一組相互關聯的受控活動組成的特定過程,包括策劃、勘察、設計、採購、施工、試運行、竣工驗收和移交等。

建築工程項目包括:工程建設項目、單項工程、單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項工程。
一、工程建設項目(也叫“建設單位” )
指具有一個設計任務書和總體設計,經濟上實行獨立核算,管理上具有獨立組織形式的工程建設項目。一個建設項目往往由一個或幾個單項工程組成。
二、單項工程 (也叫 “樞紐工程項目” )
是指在一個建設項目中具有獨立的設計檔案,建成後能夠獨立發揮生產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它是工程建設項目的組成部分,應單獨編制工程概預算。
3.單位工程
單位工程是指具有獨立設計,可以獨立組織施工,但建成後一般不能進行生產或發揮效益的工程。它是單項工程的組成部分。
4.分部工程
分部工程是單位工程的組成部分,它是按工程部位、設備種類和型號、使用材料和工種的不同進一步劃分出來的工程,主要用於計算工程量和套用定額時的分類。
5.分項工程
通過較為簡單的施工過程就可以生產出來,以適當的計量單位就可以進行工程量及其單價計算的建築工程或安裝工程稱為分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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