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根據中國工程建設標準化協會(2001)建標協字第45號文《關於印發中國工程建設標準化協會2001年第二批標準制、修訂項目計畫的通知》的要求,制定本規程。
根據國家計委計標[1986]1649號文《關於請中國工程建設標準化委員會負責組織推薦性工程建設標準試點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現批准發布協會標準《建築室內防水工程技術規程》,編號為CECS 196:2006,推薦給工程建設、施工和使用單位採用。
本規程由中國工程建設標準化協會建築防水專業委員會(CECS/TC 23)歸口管理,由中國建築標準設計研究院(北京西城區車公莊大街19號,郵編:100044)負責解釋。在使用中,如發現
需要修改或補充之處,請將意見和資料逕寄解釋單位。
目錄
1 總則
2 術語
3 防水工程設計
3.1 一般規定
3.2 廁浴間、廚房防水構造設計
3.3 游泳池、水池防水構造設計
3.4 防水材料選用
4 防水材料
4.1 一般規定
4.2 防水混凝土
4.3 防水水泥砂漿
4.4 防水塗料
4.5 防水卷材
4.6 密封材料
5 防水工程施工
5.1 一般規定
5.2 防水混凝土施工
5.3 防水水泥砂漿施工
5.4 塗膜防水層施工
5.5 卷材防水層施工
5.6 密封防水施工
6 建築室內防水工程驗收
6.1 一般規定
6.2 防水混凝土
6.3 砂漿防水層
6.4 塗膜防水層
6.5 卷材防水層
6.6 分項工程驗收
附錄 防水材料現場抽樣檢驗
本規程用詞說明
附:條文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