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縣水利局

(四)負責全縣水行政執法及水政監察隊伍的建設和管理工作,查處水事案件,調處水事糾紛。 (五)負責管理全縣河道、湖盪等水域及岸線,指導全縣圩區工程管理和圩堤綠化工作。 (七)統一管理全縣水利建設、人畜飲水和鄉鎮供水工作,指導全縣水土保持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有關水利及農機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組織擬定全縣水利及農機管理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
(二)制定全縣水利及農機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制定全縣主要河流、盪灘的流域(區域)綜合規劃和有關專業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縣級水利工程項目;指導實施鎮村水利工程項目。
(三)依法加強水資源統一管理和保護。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加強用水計畫管理,組織徵收和管理水資源費;組織水功能區劃分和水域的水量、水質監測工作,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方案並監督實施。
(四)負責全縣水行政執法及水政監察隊伍的建設和管理工作,查處水事案件,調處水事糾紛。
(五)負責管理全縣河道、湖盪等水域及岸線,指導全縣圩區工程管理和圩堤綠化工作。
(六)承擔縣防汛防旱指揮部日常工作,編制全縣防汛預案,協調指導全縣防汛防旱工作。
(七)統一管理全縣水利建設、人畜飲水和鄉鎮供水工作,指導全縣水土保持工作。
(八)加強水利農機行業管理。負責全縣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和農機監理工作,指導水利農機行業安全生產,調查處理農機事故。
(九)負責水利農機技術推廣,推廣新式農機具。
(十)指導水利農機經濟工作,監督水利農機系統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配合有關部門安排水利建設資金,監督水利建設資金的使用與管理;負責水利農機系統財務經濟活動審計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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