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責
1、民族成份識別、認定、更改管理;2、少數民族地區的團結穩定工作;
3、少數民族幹部培養、推薦;
4、少數民族文化研究與開發;
5、民族政策及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
6、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活動;
7、民族專項資金項目申報、管理;
8、少數民族地區生產生活中的特殊困難扶持。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民族事務局設3個職能股(室):辦公室
1、負責機關政務、事務的綜合協調和行政後勤管理工作;2、認真做好機關文秘、信息、檔案、信訪、保密、辦公自動化等工作;
3、做好民族團結目標管理責任制工作;辦理、變更及識別民族成份等有關事宜。
經濟發展股
1、負責民族發展項目調研、撰寫材料及申報,並對民族發展項目進行指導、跟蹤;2、綜合分析民族地區經濟運行情況,配合制定民族地區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研究民族地區經濟發展中的特殊政策措施;
3、協同有關部門做好民族地區扶貧工作及負責本局扶貧掛鈎工作。
社會事務股
1、貫徹執行國家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規,監督保障少數民族各項權利和處理民族關係方面有關政策和法律法規落實情況;2、開展民族理論、政策、法律、法規和民族工作的宣傳工作;做好影響民族團結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
3、協同有關部門做好民族民間文化藝術挖掘、整理、保護和開發工作;協調指導鄉鎮及有關部門開展好各種民族傳統文化體育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