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納樓司署

建水納樓司署

建水納樓司署俗稱建水納樓土司衙門,位於建水縣城南約50公里的坡頭鄉彝族聚集村——回新村,為古代赫赫有名的西南三大彝族土司之一的納樓茶甸副長官司所在地,簡稱納樓司署。是雲南保存較好的土司治所。

建水納樓土司的歷史

納樓土司歷史悠久,早在唐宋之際的後晉天福元年(936),通海節度使段思平藉助東爨三十七部兵力,推翻楊乾貞政權,建立大理國時,納樓部就是三十七部之一。元代為納樓茶甸千戶,後分為兩個千戶,隸臨安元江等處宣慰司。明洪武十五年(1382),明軍平定雲南,納樓茶甸土官普少繳歷代印符歸順,明朝廷授其為納樓茶甸世襲長官副長官。納樓司境域遼闊、實力雄厚,為臨安府九土司之首。曾經是一個地跨紅河兩岸,南部直與安南(交趾)接壤,在邊疆地區聲威顯赫、不可一世的封建領主“小朝廷”。司署曾懸有兩副對聯,其一是:“九重錫命傳金碧;五馬開基自漢唐。”另一副對聯是:“承國恩化洽三江茶甸;奉聖諭欽賜八里納樓。”

建水納樓司署 建水納樓司署

土司署原設於府城南40餘公里的官廳(今建水縣官廳鎮),建有土城,高丈余,立三門。土司署擁有武裝和監獄,對土民(農奴)有生殺予奪之權。現存清代“臨安府納樓茶甸世襲長官司普關防”一枚,為銅質長方形印,印文為篆字。

現存的納樓司署

現存回新村的納樓司署,建於清末,氣勢雄偉,保存較完好。是納樓茶甸彝族土司後裔普氏土舍的衙門之一。普氏於明洪武年間受封為副長官司,世襲至清代。光緒九年(1883年),其故,土司內部爭權,臨安知府報經雲貴總督批准,將納樓土司管轄的地方分給其4個兒子繼承,稱4土舍,民國初年改為土知州。民國2年(1913)曾授以“臨安縣納樓樂善永順二里及江外三猛地方土司印”一枚,二年後,因新改的縣名與浙江的臨安縣重名,仍改稱舊名,另授予“建水縣納樓樂善永順二里及江外三猛地方兼理崇道安正二里土知州”衙。

回新村的納樓司署為長舍普國泰的宅邸,居回新村最高點,占地2895平方米,以大門、前廳、正廳、後院為中軸線,由南往北一字排列,廂房、耳房、書齋、客堂左右對稱,形成三進四合院落,共有大小房舍70餘間。大門坊式,三楹,檐角飛翹,大門上懸掛有“納樓司署”匾額,門前有長10餘米,高6米的大照壁,四周有磚、土混砌的護牆兩道,內有演兵場,四角各有石砌的二層三層碉堡,氣象森嚴。進大門, 前院是辦公處所,正廳為公署大堂,後院樓房為住宅。

整座建築布局嚴謹,層層遞進,是彝漢文化結合的典型代表。1991年6月,全國政協提案委員會建水考察組的著名古建築和文物專家鄭孝燮、孫軼青、羅哲文、丹彤等專程赴回新村考察,對這座“反映土司制度,保存完整,國內罕見的土司衙門”讚不絕口,給予高度評價。羅哲文還賦詩一首:“納樓司署踞高崗,俯覽紅河長又長。封建而今隨逝水,但留形勝狀南疆。”

1993年,回新納樓司署被列為雲南省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996年11月被國務院列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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