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文改制

建文改制

建文改制是明惠帝、方孝儒、齊泰、黃子澄等人推行的改革,以先秦儒家的理想政治理念作為指導,遵循先聖之教誨而實行“德治寬政”,解決“朱元璋後”的嚴刑峻法、苛捐雜稅、藩王擁兵等問題。 明惠帝在位四年,推出不少有利國計民生的政策,建文帝的悲劇除了來自於削藩的失敗,還來自其自身性格文弱,政治經驗不足有關。

背景

明惠帝受方孝儒的影響,悉去明太祖苛酷專濫之政,減輕江浙重賦,開廣言路,虛心納諫;並且在黃子澄與齊泰協助之下實施削藩政策。建文帝的改制大多是托古改制,具有理想性質。在繼位詔書中宣布要推行“維新之政”,使明朝達到“雍熙之盛”。繼位後隨即召回在漢中的方孝孺,任翰林院侍講。洪武31年六月任齊泰為兵部尚書、黃子澄為太常寺卿,參預國事,明為東宮伴讀,實是建文帝之師。

一、 洪武年間屢屢爆發大案要案,朱元璋喪心病狂的殺戮開國功臣武將,尤其是“藍黨”案爆發後,牽連甚眾,主犯大將軍藍玉行刑前曾大呼:“朱公謂天下已定,何不留一二以防不測?”, 可朱元璋卻將大明洪武年間所封的11公57候幾乎全滅。所造成的惡劣後果就是不僅造成洪武晚期大明中樞高級官僚梯隊青黃不接的被動局面,而且也使得大明中樞的威望與權勢漸趨衰弱。

二、 大明開國時朱元璋認為:“水弱民狎而玩之,故多死也。蓋法嚴則人知懼,……,故守成者不可輕改祖法”。 從這樣的“法治”指導思想出發,整個洪武年間的大明帝國政治酷寒,法峻刑嚴。朱元璋的嚴刑峻法,雖然使大明帝國的中央集權得到空前的加強,但它不利於明初社會秩序的真正穩定與和諧,也就大大妨礙了大明帝國的長治久安。

三、 洪武年間儘管朱元璋多次下詔減免自然災害發生地區農民的賦稅與徭役,但這畢竟是有限的,大明開國,無論是修建皇宮都城,還是修建明孝陵都需要耗費大量人力。當時中國的財政收入主要來自於農民稅收,使得大明帝國一開始就對江南地區實行重賦,建文帝詔書中所說:“國家有惟正之供,江、浙賦獨重”

四、 朱元璋大肆分封,欲以地方藩王輔翼中央皇室,但又賦予他們極大的軍事權。雖說朱元璋活用“荊條除刺”理論,幾乎全滅大明的異姓功臣勛將,但大明武裝動亂的種子仍隨分封制的推行而埋下。其中最使人尷尬的是藩王與建文帝的政治君臣關係和家族內部的叔侄關係,這種雙方錯位的關係加劇了大明皇室與藩王,地方與中央的矛盾。

措施

更定官制

一、完善中樞文職化——以品行佳優的文臣循吏充實大明中樞機構,完善其文職化

建文帝以文臣學士作為主要仕進對象,大開科舉,從而使相當提高了建文朝廷的整體文化素質,或稱為“秀才朝廷”。除此之外,建文帝還特別看重朝廷中樞主要官僚的個人品質與政治實踐經驗。挑選擁有豐富的地方治理經驗、政績突出、品行良好的封疆大吏擔任六部尚書和侍郎(相當於國家部長與副部長)。其中較為出名的有雲南右布政使陳迪提為禮部尚書 、浙江左布政使王純提為戶部尚書 。更為重要的是建文朝的司法、監察機構主管領導或清正廉明或忠貞剛烈,對於整治官場風氣與糾正冤假錯案都十分有益的。

二、提高文臣地位、精減地方官制——以提高文臣學士政治待遇為中心的官制改革

建文帝的官制改革體現出儒家仁義禮樂化民的治國理念,這實際上是對朱元璋的“專意右武”政策性錯誤的矯正。洪武時期,朱元璋分掌天下的六部定為正二品,將中央軍都督府的左右都督定為正一品,這顯然是與文武並稱是相悖的,更可笑的是培養文官的國子監祭酒(校長)定為正四品,而皇帝管理軍馬的太僕寺卿卻定為從三品。由此可見建文帝的改制是必不可少的。這裡就不贅述具體改革了。總之,大批亢官亢員的淘汰,減輕了人民的負擔,也有利於社會經濟的發展。後世史學家朱鷺說:“然在後世,民殘於多牧,祿縻於亢員,重以中官出使,道路繹騷,則汰官,省邑二事,固亦有足采者。未可謂建文時政,畢竟非也“

寬政減刑

一、寬和政治——創造比較寬鬆的政治氛圍

大明初期三十多年內洪武政治是恐怖而又伴隨著血腥的,而在朱允炆主政時期,其貫徹的總的精神就是“改嚴為寬”,建文帝改變了朱元璋萬機皆親斷的做法,將許多國家政務委派給手下大臣,放權下去,尊重他們的人格與地位;改變了朱元璋設定六科給事中監察百官,自己乾綱獨斷的做法,而是將六科給事中改為左右拾遺,不監察百官而是專門給皇帝提意見,規諫皇帝,虛心納諫,寬和對待大臣,注重禮教德化,確實一位寬厚、眼光遠大的帝王。

二、寬減刑罰——糾正冤假錯案,改輕刑典

建文帝在皇太孫時期就已參與到大明司法案件的審理當中,並且參考禮經和歷朝刑法,修改大明律數處,繼位後,除了改輕刑典,寬刑疏法外,還展開對洪武年間的大量冤假錯案的平反工作,這些做法對於緩和社會矛盾與穩定大明帝國的統治起到了極大的促進作用。

寬免賦稅

由於朱元璋早年當過和尚,所以比較熟悉佛教教義。中晚年的朱元璋恐懼因果報應,因此青睞佛教,導致大量寺院佛道廣占田地,不向政府納稅,加重了人民負擔;大明初期不知為何,朱元璋獨重江南賦稅,財稅政策厚此薄彼。

建文帝繼位後,禁止私自出家為僧尼,限制佛道勢力的發展,建文三年規定:“天下寺院道觀,每僧道一人各存田五畝,免其租稅,以供香火,余者入官,均給平民” ,建文帝一上台,就下詔要求江南賦稅與其餘地方相同,並且不必像洪武年間一樣不得在戶部為官,而是一視同仁,即使是朱棣在北方已經攪得雞飛狗跳,建文帝依然堅定推行政策。

建文削藩

•削藩三策

一、武力削藩,以齊泰、黃子澄、方孝孺為首主張武力削藩,他們都熟讀史書,深知藩王之害,所以力主武力削藩,予以徹底解決問題。優點:乾脆利落,一勞永逸;缺點:來勢很猛,極可能使皇帝背上屠殺骨肉的惡名,而且可能會激起藩王造反。

二、曲線削藩,以高巍為代表人物,仿西漢主父偃“推恩法”,採用推恩削藩,除此之外還倡導“徙地推恩”,即將子孫分封到其他地方。優點:節省財政開支,避免武力削藩耗費的大量軍費,吻合國法祖制,有效削除藩王勢力,徙地分封,使北方的藩王子孫到南方去,大大削弱藩王勢力;缺點:該策耗費時間較長,朱允炆作為最年長的孫子輩,才22歲,其他藩王兒子就更小了,易讓藩王找到藉口。

三、徙地削藩,由卓敬提出,該法要求北方的藩王重新分封到南方去,並且卓敬指出,應首先剷除燕王。從後世眼光看,卓敬的方法最合時宜,而且直指要害——燕王,但由於建文帝的軟弱與畏懼燕王,沒有採用此策。

最終,建文帝意圖削藩的想法泄露,被迫不得不選擇武力削藩。

•三大失誤

一、如果建文帝身處太平盛世,那么極有可能成為一代明君。但他偏偏出生在社會轉型時期,這時帝國需要的是心狠手辣的鐵腕人物,顯然建文帝優柔寡斷,婆婆媽媽,致其當斷不斷,是原本的優勢逐漸變為劣勢。

二、如果處於太平盛世,那么方孝孺、齊泰等人確實能成就一番事業,但處於洪武轉變為建文的時期,主張武力削藩,作為武力削藩的高層決策人,卻無一人有軍事背景,充其量只是紙上談兵,加上建文帝,也不過是四個“書生”。

三、由於建文帝的軟弱與智囊團書生大臣的偏激,在削藩的方案選擇上一開始就犯了錯。既然選擇武力,就存在拿誰開刀的問題,建文帝又一次犯錯,首削的不是燕王,而是燕王的弟弟,而之後十個月內連削五王竟一個都沒有燕王,反而一次又一次打草驚蛇,致使燕王有喘息的機會,反而為燕王造反提供了充足的時間準備。

結果

方孝儒 方孝儒

建文改制一方面對武官的利益多有觸動,故在改革時多少受到了勛臣們的阻礙;另一方面其成果因為靖難之變而大打折扣。由於明惠帝與方孝儒專心於托古改制的不急之務,在削藩方面沒有馬上針對燕王朱棣,促使朱棣發現危機,並且以“更改祖制”為由發起靖難之變;戰爭開始後惠帝又一再在軍事上犯錯,使得政府軍節節敗退,最終戰敗。朱棣攻入南京之後稱帝,即明成祖。明成祖為了證明自己的皇位合法性,以抹除篡位的污點,將建文年間改變的制度幾乎全部恢復為洪武舊制;並且革除建文年號,將建文四年的記事改沿用洪武年號記錄。此外還將錢糧、兵馬以外所有榜文奏書盡數燒毀。

評價

自從登基起,建文帝就不斷下詔,實施新政,去除朱棣的刻意醜化,客觀理性的看建文帝,他確實是少有的好皇帝,但歷史是無情的,“建文新政”最終是失敗了,失敗的原因有兩個方面:外部原因就是朱棣“靖難”造反的成功,打斷了“建文新政”的進程;

內部原因有至少四點:一、太過理想化,建文帝的“寬仁”是太過於理想化的寬,是無原則的寬,是典型的迂腐書呆子氣;二、“建文新政”操之過急,求成太切。新政本就侵犯了大明朝許多官僚的利益,又與削藩同時進行,一下子激化了中央與藩王的矛盾,使朝廷陷入了內外交困的局面;三、用人不合適,選擇時機不對,誠然,方孝孺,齊泰等是”智囊“,但他們的雖有滿腔熱血,卻缺乏政務的實際經驗,統御與領導能力不足,他們的經驗來自於歷史,卻完全不懂政界的兇險與人性的醜惡,終於產出惡果。四、“建文新政”的復古色彩太濃,最明顯的是,建文帝為了想改變貧富不均的局面,竟採納方孝孺不合時宜的建議,恢復兩千年前西周時的井田制。

改革出現問題是很正常的,但偏偏出在削藩時,終於讓朱棣抓到把柄,以“變更祖制”為由起兵造反,發動了“靖難之役”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