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財政局

承辦(受理)部門:行財科、社會保障財務科、控辦(政府採購)中心農業財務管理類1、農口部門單位的預算和財務管理;2、全市造地改田資金的支出管理;3、全市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的管理;4、水利建設、農業發展基金等農口專項資金的管理。 承辦(受理)部門:國有資產和財務、管理科國庫1、金庫、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各類專項資金的會計核算;2、研究、擬訂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後的核算管理辦法;3、金庫、財政專戶和專項資金等財政資金的集中收付,統一撥付等;4、審核、編制、匯總上報全市預算內外財政總決算。 承辦(受理)部門:會管科預算外資金管理類1、審核各項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監督規範收費行為;2、財政票據的印製、發放、購領、結報、核銷和保管;3、政府非稅收入徵收與管理;4、財政票據使用的監督和檢查。

主要職責

一、建德市財政局各項工作分類及具體承辦(受理)部門如下:
機關綜合管理類
1、部門內部綜合性管理工作;
2、部門文書、信息、宣傳、信訪、保密,保衛、後勤等工作;
3、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
4、政策法規的公告;
5、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辦理;
6、參與審核其他部門起草的規範性公文草案中涉及財稅政策的條款。
承辦(受理)部門:辦公室(法制科)[包括財政局、地稅局]
綜合預算管理類
1、審核、彙編全市一般預算收支草案,政府性基金收支計畫草案,預算外資金收支計畫草案以及調整草案、決算草案;
2、制定我市預算管理體制,非稅收入資金管理辦法等財政政策;
3、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管理;
4、全市政府性債務的管理;
5、市級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和各部門、單位、鄉鎮的銀行開戶的管理;
6、對鄉鎮財政預算編制、執行、預算調整以及決算進行指導和監督。
承辦(受理)部門:預算科(綜合計畫科、鄉鎮財政管理分局)
行政事業財務管理類
1、審批行政事業單位年度綜合收支預算、決算,管理行政事業單位預算指標;
2、監督行政事業單位預算執行、管理行政事業單位財務;
3、管理、撥付行政事業單位預算內外資金;
4、審批社會保障基金預算、決算,管理社會保障基金財務;
5、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日常具體事項;
6、審批控購商品;
7、政府採購日常工作。
承辦(受理)部門:行財科、社會保障財務科、控辦(政府採購)中心
農業財務管理類
1、農口部門單位的預算和財務管理;
2、全市造地改田資金的支出管理;
3、全市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的管理;
4、水利建設、農業發展基金等農口專項資金的管理。
承辦(受理)部門:農財科
國有資產和財務管理類
1、國有資本運營的監管;
2、核准國有獨資(控股)公司章程,委派國資營運機構設定的國家股董事、監事;
2、參與企業改革、改制、結構調整、資產重組工作;
3、按規定程式處置國有產權轉讓,審批資產處置;
4、國有資產評估核准;
5、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考核;
6、負責清產核資、產權登記、產權界定;
7、財政扶持資金的管理;
8、協調解決國有資產產權糾紛,辦理民眾來信來訪。
承辦(受理)部門:國有資產和財務、管理科
國庫
1、金庫、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各類專項資金的會計核算;
2、研究、擬訂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後的核算管理辦法;
3、金庫、財政專戶和專項資金等財政資金的集中收付,統一撥付等;
4、審核、編制、匯總上報全市預算內外財政總決算。
承辦(受理)部門:國庫科
會計事務管理
1、審核發放會計人員從業資格證書;
2、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和評審;
3、會計人員的繼續教育培訓;
4、審批單位或個人從事會計代理計賬業務資格;
5、監管會計諮詢服務機構;
6、全市會計電算化的管理。
承辦(受理)部門:會管科
預算外資金管理類
1、審核各項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監督規範收費行為;
2、財政票據的印製、發放、購領、結報、核銷和保管;
3、政府非稅收入徵收與管理;
4、財政票據使用的監督和檢查。
承辦(受理)部門:預算外資金管理中心
財政監督(稽查)類
1、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
2、牽頭組織對企業會計信息質量的檢查;
3、依法查處重點違反財經紀律案件;
4、監督檢查全市各類專項資金的分配、使用、效益的情況。
承辦(受理)部門:財政監督科(辦公地址:新安路8號)
基本建設財務類
1、參與財政性基本建設投資計畫的安排和投融資體制改革研究;參與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庫管理;
2、管理財政基本建設資金和國債專項資金,會同有關部門審批政策性基建貸款貼息;
3、研究制定本市基本建設的財務管理制度、規定;
4、政府投資建設項目預決(結)算評審;政府投資建設項目資金財政直接撥付前的評審;
5、對納入政府採購目錄中基建及大型修繕工程項目的標底、施工圖預算和工程量清單進行審核;
6、制定評審操作辦法;監管中介機構的委託工作包括中介機構的資質認定、業務委託的權利義務約定以及付費方式。
承辦(受理)部門:基本建設財務科(政府投資審價中心)
二、建德市地方稅務局主要職責:建德市地方稅務局是受上級地方稅務局垂直領導的地方稅務機關,主管全市地方稅收工作,凡涉及地方稅收政策及管理的事項,由建德市地方稅務局受理。具體工作分類及具體承辦(受理)部門如下。為方便辦事,社會各界及廣大納稅人在需要諮詢及辦事納稅事項時,可以就近向當地稅收征管分局提出。
稅收政策管理類
1、各稅稅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貫徹和諮詢;
2、制定具體稅種的征管措施和辦法;
3、有關各項基金和規費的管理;
4、貫徹執行涉外地方稅收政策和稅收協定,涉外企業稅務的登記管理;
5、各項稅收(規費)減免審核、審批;
6、所得稅徵收方式的認定審核;
7、所得稅稅前扣除項目的審核、審批;
8、稅政業務的指導的培訓。
承辦(受理)部門:稅政科、規費科
稅收徵收管理類
1、地方稅費徵收管理;
2、核准稅務登記管理及變更、驗證、換證;
3、納稅申報方式的認定管理;
4、延期申報的審批管理;
5、呆帳稅金的確認;
6、普通發票計畫、調撥、庫存、繳銷、核銷、銷毀的監督和管理
7、外經證;
8、辦稅員、納稅人分類認定管理;
9、納稅人信譽等級的評定管理;
10、稅務代理管理;
11、個體稅收管理。
承辦(受理)部門:征管科
稅務違章處理類
1、受理、查處民眾舉報;
2、稅務違法違章案件的檢查和處理;
3、日常稅務稽查;
4、稅務專項稽查。
承辦(受理)部門:稽查局

地理位置

建德市新安江街道嚴州大道108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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