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縣

大業三年(607),恢復建安郡,郡治設在閩縣(今福州),建安屬之。 唐武德四年(621),改建安郡為建州,改太守為刺史,建安屬之並為州治。 宋開寶八年(975),南唐平,恢復建州,建安縣屬建州。

東漢置。
東漢建安初年(196),劃分侯官北鄉土地,設定建安縣,以年號為縣名。
三國吳永安三年(260),設建安郡,屬吳會稽郡南部都尉。建安屬之並為郡治。
晉惠帝(291-306)時,建安郡屬江州(今江西九江),建安屬之並為郡治。
陳永定二年(558),建安郡改屬閩州(今福州),後改稱豐州,建安屬之並為郡治。
隋開皇九年(589),廢郡為縣,建安縣屬泉州(今福州)。
大業三年(607),恢復建安郡,郡治設在閩縣(今福州),建安屬之。
唐武德四年(621),改建安郡為建州,改太守為刺史,建安屬之並為州治。
南唐保大四年(946),陷建州,殷亡。王延政家族被遷移到金陵州。建州改為永安軍,不久,又改為忠義軍。建安縣屬忠義軍管轄。
宋開寶八年(975),南唐平,恢復建州,建安縣屬建州。
紹興三十二年(1162),改建州為建寧府。建安縣屬建寧府管轄。
元至元十五年,改為建寧路,建安縣屬建寧路。
明洪武元年(1368),恢復建寧府。建安縣屬建寧府管轄。 清自順治三年(1646)起沿襲明制。
民國元年(1912)仍稱建寧府,後改稱建甌府,民國2年裁府,合併建安、甌寧2縣,各取首字命名為建甌縣,屬建安道管轄,道址設在南平。民國17年,廢除道,只設省、縣兩級,建甌改為縣政府,直屬省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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