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揮政治協商、民主監督作用。負責對政協提案進行徵集審查,提出處理意見,提交有關單位研究辦理,並督促落實。選擇重點提案進行專題調查和跟蹤督辦,或與有關專委會、黨政有關部門聯合組織調查研究,履行參政議政職能。負責草擬提交全體會議審議的提案工作情況報告,提案工作情況報告的決議以及提案委員會關於提案審查情況的報告。負責提案工作的宣傳與提案的查詢工作。負責收集整理並向縣委、縣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反映政協委員及各界人士的意見和建議,反映社情民意,並了解落實情況。承辦政協常委會和主席會議交辦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