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簡介
單位職責:
延慶縣政府法制辦是負責本縣法制工作事務的縣政府工作部門。
(一)負責本縣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督促指導、培訓考核等工作;調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設中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推進依法行政的具體措施和工作建議。
(二)負責為縣政府重要決策提供法律意見;承辦以縣政府及縣政府辦公室名義制發的規範性檔案、報請縣政府會議審議和縣政府審批的涉及法律問題的有關檔案或事項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以縣政府及縣政府名義制發的行政規範性檔案向市政府備案工作和清理工作。負責鄉鎮政府和縣政府工作部門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和清理工
(三)負責本縣行政執法監督和指導;審查、確認行政執法主體的資格和行政執法事項。根據縣政府的工作安排,組織開展實施法律、法規、規章情況的檢查和有關評估工作;指導、推進行政執法責任制和行政執法隊伍建設;承辦縣政府交辦的行政處罰、行政許可決定的審查和縣政府決定的重大行政處罰、行政許可的聽證工作。
(四)承辦縣政府行政複議、行政賠償案件;組織、承辦縣政府行政訴訟的應訴代理工作和以縣政府為被申請人的行政複議案件的有關工作;指導、監督全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承擔縣政府行政複議接待的日常工作。
(五)負責指導鄉鎮政府和縣政府工作部門及其法制機構的法制建設;負責本縣的行政處罰、行政複議、行政賠償、行政訴訟等統計工作。開展政府法制理論、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宣傳,開展法制業務交流。
(六)研究涉及政府行為共同規範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實施以及行政執法中帶普遍性的問題,向縣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決問題的建議。協調縣政府工作部門在實施法律、法規、規章中的爭議和問題。
(七)組織承辦國家法律草案、行政法規草案、地方性法規草案及市政府規章草案徵求意見的有關工作。
(八)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班子
王衛東,男,1968年2月出生,漢族,北京市延慶縣人,1989年7月參加工作,1993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本科,文學學士學位。曾任:中共延慶縣縣委黨校副校長,延慶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主任,政府辦副主任,縣信息中心主任。現任延慶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主任。
朱懷明,男,1965年12月出生,漢族,北京市延慶縣人,1986年1月參加工作,1991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法律本科。曾任:縣司法局公律科科長,法援中心主任,公證處主任。現任延慶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副主任。
機構設定
綜合科:負責機關政務、政治思想、黨風廉政、紀檢監察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信訪、議案、建議、提案、安全保密、政府信息公開、宣傳、接待聯絡等工作;承擔機關重要事項的組織和督查工作。負責機關的人事、機構編制、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機關的黨團員、工會、統戰、離退休幹部、婦女及計畫生育工作;
承擔以縣政府及縣政府辦公室名義制發的規範性檔案、報請縣政府會議審議和縣政府審批的涉及法律問題的有關檔案或事項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縣政府行政規範性檔案向市政府備案工作;承擔鄉鎮政府和縣政府工作部門制定的行政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工作,指導、協調、檢查本縣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和清理工作。
行政複議科:負責當事人向縣政府提出行政複議案件、行政賠償案件的辦理;依法辦理行政複議申請人對所涉及的有關規定的審查申請;組織、承辦以縣政府為被申請人的行政複議案件的答覆工作;組織、承辦以縣政府為被告行政訴訟的應訴代理工作;指導、監督本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的綜合研究、制度建設和信息統計工作;承擔行政複議接待室的日常接待工作;承擔行政複議申請、立案、審查和案前調解工作。
行政執法監督科:承擔本縣行政執法監督和指導工作。研究涉及政府行為共同規範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實施以及行政執法中帶有普遍性的問題,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開展實施法律、法規、規章情況的檢查和有關評估工作;協調縣政府工作部門的行政執法爭議和問題;承擔行政執法責任制推進工作;審查和確認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和行政執法事項;承辦縣政府交辦的行政處罰、行政許可決定的審查和縣政府決定的重大行政處罰、行政許可的聽證工作;負責實施行政處罰的信息統計分析工作;指導鄉鎮政府法制機構和行政執法部門的法制建設。
承擔本縣依法行政綜合業務工作。承擔本縣推進依法行政的規劃、指導、協調、檢查、宣傳培訓和考核評價等工作;承擔縣政府交辦的重大決策事項的研究和有關協調工作;承擔擬定縣政府推進依法行政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